周易正义查询

兌下巽上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疏 正义曰:「中孚,豚鱼吉」者,「中孚」,卦名也。信发于中,谓之中孚。鱼者,虫之幽隐。豚者,兽之微贱。人主内有诚信,则虽微隐之物,信皆及矣。莫不得所而获吉,故曰「豚鱼吉」也。「利涉大川,利贞」者,微隐获吉,显者可知。既有诚信,光被万物,万物得宜,以斯涉难,何往不通?故曰「利涉大川」。信而不正,凶邪之道,故利在贞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
有上四德,然后乃孚。
疏 正义曰:此就三、四阴柔并在两体之内,二、五刚德各处一卦之中,及上下二体说而以巽,释此卦名为「中孚」之义也。柔内刚中,各当其所,说而以巽,乖争不作,所以信发于内,谓之「中孚」,故曰「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也。
乃化邦也。
信立而后邦乃化也。柔在内而刚得中,各当其所也。刚得中,则直而正;柔在内,则静而顺;说而以巽,则乖争不作。如此,则物无巧竞,敦实之行著,而笃信发乎其中矣。
疏 正义曰:诚信发于内,则邦国化於外,故曰「乃化邦也」。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鱼者,虫之隐者也。豚者,兽之微贱者也。争竞之道不兴,中信之德淳著,则虽微隐之物,信皆及之。
疏 正义曰:释所以得吉,由信及豚鱼故也。
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乘木於川舟之虚,则终已无溺也。用中孚以涉难,若乘木舟虚也。
疏 正义曰:释此涉川所以得利,以中信而济难,若乘虚舟以涉川也。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盛之至也。
疏 正义曰:释中孚所以利贞者,天德刚正而气序不差,是正而信也。今信不失正,乃得应於天,是中孚之盛故须济以利贞也。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信发于中,虽过可亮。
疏 正义曰:「泽上有风,中孚」者,风行泽上,无所不周,其犹信之被物,无所不至,故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者,中信之世,必非故犯过失为辜,情在可恕,故君子以议其过失之狱,缓舍当死之刑也。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虞犹专也。为信之始,而应在四,得乎专吉者也,志未能变,系心於一,故「有它不燕」也。
疏 正义曰:虞犹专也。燕,安也。初为信始,应在于四,得其专一之吉,故曰「虞吉」。既系心於一,故更有他求,不能与之共相燕安也,故曰「有它不燕」也。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疏 正义曰:「志未变」者,所以得专一之吉,以志未改变,不更亲於他也。
九二,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处内而居重阴之下,而履不失中,不徇於外,任其真者也。立诚笃至,虽在闇昧,物亦应焉,故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也。不私权利,唯德是与,诚之至也,故曰我有好爵,与物散之。
疏 正义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者,九二体刚,处於卦内,又在三四重阴之下,而履不失中,是不徇於外,自任其真者也。处於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於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如鹤之鸣於幽远,则为其子所和,故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也。「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者,靡,散也,又无偏应,是不私权利,惟德是与。若我有好爵,吾原与尔贤者分散而共之,故曰「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疏 正义曰:「中心愿」者,诚信之人,愿与同类相应,得诚信而应之,是中心愿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三居少阴之上,四居长阴之下,对而不相比,敌之谓也。以阴居阳,欲进者也。欲进而阂敌,故或鼓也。四履正而承五,非己所克,故或罢也。不胜而退,惧见侵陵,故或泣而忧悲也。四履於顺。不与物校,退而不见害,故或歌也。不量其力,进退无恒,惫可知也。
疏 正义曰:六三与四,俱是阴爻,相与为类。然三居少阴之桑四居长阴之下,各自有应对,而不相比,敌之谓也。故曰「得敌欲进」。碍四,恐其害己,故或鼓而攻之,而四履正承尊,非己所胜,故或罢而退败也。不胜而退,惧见侵陵,故或泣而忧悲也。四履於顺,不与物校,退不见害,故或歌而欢乐也,故曰「或鼓或罢,或泣或歌」也。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疏 正义曰:「位不当」者,所以或鼓或罢,进退无恒者,止为不当其位,妄进故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居中孚之时,处巽之始,应说之初,居正履顺,以承於五,内毗无首,外宣德化者也。充乎阴德之盛,故曰:「月几望」。「马匹亡」者,弃群类也。若夫居盛德之位,而与物校其竞争,则失其所盛矣,故曰绝类而上,履正承尊,不与三争,乃得无咎也。
疏 正义曰:「月几望」者,六四居中孚之时,处巽应说,得位履顺,上承於五,内毗元首,外宣德化,充乎阴德之盛,如月之近望,故曰「月几望」也。「马匹亡,无咎」者,三与己敌,进来攻己,己若与三校战,则失其所盛,故弃三之类,如马之亡匹;上承其五,不与三争,乃得无咎,故曰「马匹亡,无咎」也。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类谓三,俱阴爻,故曰「类」也。
疏 正义曰:「绝类上」者,绝三之类,不与二争,而上承於五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挛如」者,系其信之辞也。处中诚以相交之时,居尊位以为群物之主,信何可舍?故「有孚挛如」,乃得「无咎」也。
疏 正义曰:「有孚挛如,无咎」者,挛如者,相牵系不绝之名也。五在信时,处於尊位,为群物之主,恒须以中诚交物,孚信何可暂舍,故曰「有孚挛如」。系信不绝,乃得无咎,故曰「有孚挛如,无咎」也。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疏 正义曰:「位正当」者,以其正当尊位,故戒以系信,乃得无咎。若真以阳得正位,而无有系信,则招有咎之嫌也。
上九,翰音登於天,贞凶。
翰,高飞也。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居卦之上,处信之终,信终则衰,忠笃内丧,华美外扬,故曰「翰音登於天」也。翰音登天,正亦灭矣。
疏 正义曰:翰,高飞也。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上九处信之终信终则衰也。信衰则诈起,而忠笃内丧,华美外扬,若鸟於翰音登於天,虚声远闻也,故曰「翰音登於天」。虚声无实,正之凶也,故曰「贞凶」。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疏 正义曰:「何可长也」者,虚声无实,何可久长。
六十四卦表
![]() |
![]() |
![]() |
![]() |
![]() |
![]() |
![]() |
![]() | ← 上卦 ↓ 下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