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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下坤上
临:元亨利贞。至於八月有凶。
疏 「临元亨」至「有凶」。○正义曰:案《序卦》云:「临,大也。」以阳之浸长,其德壮大,可以监临於下。故曰临也。刚既浸长,说而且顺,又以刚居中,有应於外,大得亨通而利正也,故曰「元亨利贞」也。「至於八月有凶」者,以物盛必衰,阴长阳退,临为建丑之月,从建丑至於七月建申之时,三阴既盛,三阳方退,小人道长,君子道消,故八月有凶也。以盛不可终保,圣人作《易》以戒之也。
《彖》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
阳转进长,阴道日消,君子日长,小人日忧,「大亨以正」之义。
疏 「《彖》曰」至「天之道也」。○正义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者,此释卦义也。凡诸卦之例,说而顺之,下应以「临」字结之。此无「临」字者,以其刚中而应,亦是「临」义,故不得於刚中之上而加「临」也。「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者,天道以刚居中而下,与地相应,使物大得亨通而利正,故《干卦》「元、亨、利、贞」。今此《临》卦,其义亦然,故云「天之道也」。
至於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八月阳衰而阴长,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故曰有凶。
疏 「至於八月」至「久也」。○正义曰:证「有凶」之义,以其阳道既消,不可常久,故「有凶」也。但复卦一阳始复,刚性尚微,又不得其中,故未有「元亨利贞」。泰卦三阳之时,三阳在下,而成干体,干下坤上,象天降下,地升上,上下通泰,物通则失正,故不具四德。唯此卦二阳浸长,阳浸壮大,特得称临,所以四德具也。然阳长之卦,每卦皆应「八月有凶」。但此卦名临,是盛大之义,故於此卦特戒之耳。若以类言之,则阳长之卦,至其终末皆有凶也。○注「八月」至「有凶」。○正义曰:云「八月」者,何氏云:「从建子阳生至建未为八月。」褚氏云:「自建寅至建酉为八月。」今案:此注云「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宜据否卦之时,故以临卦建丑,而至否卦建申为八月也。
《象》曰: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相临之道,莫若说顺也。不恃威制,得物之诚,故物无违也。是以「君子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也。
疏 「《象》曰」至「无疆」。○正义曰:「泽上有地」者,欲见地临於泽,在上临下之义,故云「泽上有地」也。「君子以教思无穷」者,君子於此临卦之时,其下莫不喜说和顺,在上但须教化,思念无穷巳也,欲使教恒不绝也。「容保民无疆」者,容谓容受也。保安其民,无有疆境,象地之阔远,故云「无疆」也。
初九,咸临,贞吉。
「咸」感也。感,应也。有应於四,感以临者也。四履正位,而已应焉,志行正者也。以刚感顺,志行其正,以斯临物,正而获吉也。
疏 正义曰:咸,感也。有应於四,感之而临,志行得正,故「贞吉」也。
《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疏 正义曰:「咸临贞吉,志行正」者,释「咸临贞吉」之义。四既履得正位,己往与之相应,是己之志意行而归正也。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
有应在五,感以临者也。刚胜则柔危,而五体柔,非能同斯志者也。若顺於五,则刚德不长,何由得「吉无不利」乎?全与相违,则失於感应,其得「咸临,吉无不利」,必未顺命也。 疏 正义曰:「咸临吉」者,咸,感也。有应於五,是感以临而得其吉也。「无不利」者,二虽与五相应,二体是刚,五体是柔,两虽相感,其志不同。若纯用刚往,则五所不从,若纯用柔往,又损已刚性,必须商量事宜,有从有否,乃得「无不利」也。
《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疏 正义曰:「未顺命」者,释「无不利」之义。未可尽顺五命,须斟酌事宜,有从有否,故得「无不利」也。则君臣上下献可替否之义也。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
甘者,佞邪说媚不正之名也。履非其位,居刚长之世,而以邪说临物,宜其「无攸利」也。若能尽忧其危,改脩其道,刚不害正,故「咎不长」。
疏 正义曰:「甘临」者,谓甘美谄佞也。履非其位,居刚长之世,而以邪说临物,故「无攸利」也。「既忧之无咎」者,既,尽也。若能尽忧其危,则刚不害正,故「无咎」也。
《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疏 正义曰:「既忧之,咎不长」者,能尽忧其事,改过自脩,其咎则止,不复长久,故「无咎」也。
六四,至临,无咎。
处顺应阳,不忌刚长,而乃应之,履得其位,尽其至者也。刚胜则柔危,柔不失正,乃得「无咎」也。
疏 正义曰:履顺应阳,不畏刚长,而巳应之,履得其位,能尽其至极之善而为临,故云「至临」。以柔不失正,故「无咎」也。
《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疏 正义曰:释「无咎」之义。以六四以阴所居得正,柔不为邪,位当其处,故无咎也。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
处於尊位,履得其中,能纳刚以礼,用建其正,不忌刚长而能任之,委物以能而不犯焉,则聪明者竭其视听,知力者尽其谋能,不为而成,不行而至矣。「大君之宜」,如此而已,故曰「知临大君之宜吉」也。
疏 正义曰:「处於尊位,履得其中,能纳刚以礼,用建其正,不忌刚长而能任之」,故「聪明者竭其视听,知力者尽其谋能」,是知为临之道,大君之所宜以吉也。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疏 正义曰:释「大君之宜」,所以得宜者,止由六五处中,行此中和之行,致得「大君之宜」,故言「行中之谓也」。
上六,敦临,吉,无咎。
处坤之极,以敦而临者也。志在助贤,以敦为德,虽在刚长,刚不害厚,故「无咎」也。
疏 正义曰:敦,厚也。上六处坤之上,敦厚而为临,志在助贤,以敦为德,故云「敦临,吉」。虽在刚长,而志行敦厚,刚所以不害,故「无咎」也。
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疏 正义曰:释「敦临吉」之义。虽在上卦之极,志意恒在于内之二阳,意在助贤,故得吉也。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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