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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下坤上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疏 正义曰:「复亨」者,阳气反复而得亨通,故云「复亨」也。「出入无疾」者,出则刚长,入则阳反,理会其时,故无疾病也。「朋来无咎」者,朋谓阳也。反复众阳,朋聚而来,则「无咎」也。若非阳众来,则有咎,以其众阳之来,故「无咎」也。「反复其道,七日来复」者,欲速反之与复而得其道,不可过远。唯七日则来复,乃合於道也。「利有攸往」者,以阳气方长,往则小人道消,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
入则为反,出则刚长,故无疾。疾犹病也。
朋来无咎,
朋谓阳也。
疏 「彖曰」至「无咎」。○正义曰:「复亨」者,以阳复则亨,故以亨连复而释之也。「刚反动而以顺行」者,既上释「复亨」之义,又下释「出入无疾朋来无咎」之理,故云「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也。
反复其道,七日来复。
阳气始剥尽至来复时,凡七日。
疏 正义曰:「阳气始剥尽」,谓阳气始于剥尽之后,至阳气来复时,凡经七日。观《注》之意,阳气从剥尽之后,至於反复,凡经七日。其《注》分明。如褚氏、庄氏并云「五月一阴生,至十一月一阳生」,凡七月。而云「七日」,不云「月」者,欲见阳长须速,故变月言日。今辅嗣云「剥尽」至「来复」,是从尽至来复,经七日也。若从五月言之,何得云「始尽」也?又临卦亦是阳长而言八月,今《复卦》亦是阳长,何以独变月而称七日?观《注》之意,必谓不然,亦用《易纬》六日七分之义,同郑康成之说。但於文省略,不复具言。案《易纬稽览图》云:「卦气起中孚。」故离、坎、震、兌,各主其一方,其余六十卦,卦有六爻,爻別主一日,凡主三百六十日。余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者,每日分为八十分,五日分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別各得七分,是每卦得六日七分也。剥卦阳气之尽在于九月之末,十月当纯坤用事。坤卦有六日七分。坤卦之尽,则复卦阳来,是从剥尽至阳气来复,隔坤之一卦六日七分,举成数言之,故辅嗣言「凡七日」也。「反复」者,则出入之义。反谓入而倒反复谓既反,之后复而向上也。
天行也。
以天之行,反覆不过七日,复之不可远也。
疏 正义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者,以天行释「反复其道七日来复」之义。言反之与复得合其道。唯七日而来复,不可久远也。此是天之所行也。天之阳气绝灭之后,不过七日,阳气复生,此乃天之自然之理,故曰「天行」也。
利有攸往,刚长也。
往则小人道消也。
疏 正义曰:「以刚长」释「利有攸往」之义也。
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复者,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本矣。故动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见也。若其以有为心,则异类未获具存矣。
疏 「复见天地之心乎」。○正义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者,此赞明复卦之义。天地养万物,以静为心,不为而物自为,不生而物自生,寂然不动,此天地之心也。此复卦之象,「动」息地中,雷在地下,息而不动,静寂之义,与天地之心相似。观此复象,乃「见天地之心」也。天地非有主宰,何得有心?以人事之心,讬天地以示法尔。○注「复者反本之谓也」至「未获具存矣」。○正义曰:「复者反本之谓也」者,往前离本处而去,今更反於本处,是「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本」谓静也。言天地寂然不动,是「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天地之动,静为其本,动为其末,言静时多也,动时少也。若暂时而动,止息则归静,是静非对动,言静之为本,自然而有,非对动而生静,故曰「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语则声之动,默则口之静,是不语之时,恒常默也。非是对语有默以动静语默,而地別体,故云「非对」也。云「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者,此言天地之动也。言「寂然至无是其本矣」者,凡有二义:一者万物虽运动於外,而天地寂然至於其内也。外是其末,内是其本,言天地无心也。二者虽雷动风行,千化万变,若其雷风止息,运化停住之后,亦寂然至无也。「若其以有为心,则异类未获具存」者,凡以无为心,则物我齐致,亲疏一等,则不害异类,彼此获宁。若其以有为心,则我之自我,不能普及於物,物之自物,不能普赖於我,物则被害,故「未获具存」也。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 后不省方。
方,事也。冬至,阴之复也。夏至,阳之复也。故为复则至於寂然大静,先王则天地而行者也。动复则静,行复则止,事复则无事也。
疏 「《象》曰」至「后不省方」。○正义曰:「雷在地中复」者,雷是动物,复卦以动息为主,故曰「雷在地中」。「先王以至日闭关」者,先王象此复卦,以二至之日闭塞其关,使商旅不行於道路也。「后不省方」者,方,事也。后不省视其方事也。以地掩闭於雷,故关门掩闭,商旅不行。君后掩闭於事,皆取「动息」之义。○注「方事也」至「事复则无事也」。○正义曰:「方,事」者,恐「方」是四方境域,故以「方」为事也。言至日不但不可出行,亦不可省视事也。「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者,复谓反本,静为动本。冬至一阳生,是阳动用而阴复於静也。夏至一阴生,是阴动用而阳复於静也。「动复则静,行复则止,事复则无事」者,动而反复则归静,行而反复则归止,事而反复则归于无事也。
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最处复初,始复者也。复之不速,遂至迷凶,不远而复,几悔而反,以此修身,患难远矣。错之于事,其始庶几乎?故「元吉」也。
疏 正义曰:「不远复」者,最处复初,是始复者也。既在阳复,即能从而复之,是迷而不远,即能复也。「无祗悔元吉」者,韩氏云:「祗,大也。」既能速复,是无大悔,所以大吉。
《象》曰:不远之复,以脩身也。
疏 正义曰:「释不远之复」也。所以不远速复者,以能脩正其身,有过则改故也。
六二,休复,吉。
得位处中,最比於初。上无阳爻以疑其亲,阳为仁行,在初之上而附顺之,下仁之谓也。既处中位,亲仁善邻,复之休也。
疏 正义曰:得位处中,最比於初,阳为仁行,已在其上,附而顺之,是降下於仁,是休美之复,故云「休复吉」也。以其下仁,所以「吉」也。故《象》云「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六三,频复,厉无咎。
频,频蹙之貌也。处下体之终,虽愈於上六之迷,巳失复远矣,是以蹙也。蹙而求复,未至於迷,故虽危无咎也。复道宜速,蹙而乃复,义虽无咎,它来难保。
疏 「《象》曰休复之吉」至「无咎」。○正义曰:「频复」者,频谓频蹙。六三处下体之上,去复稍远,虽胜于上六迷复,犹频蹙而复,复道宜速,谓蹙而求复也。去复犹近,虽有危厉,於义无咎。故《象》云「义无咎」也。注「频蹙之貌」至「它来难保」。○正义曰:「义虽无咎,它来难保」者,去复未甚大远,於义虽复无咎,谓以道自守,得「无咎」也。若自守之外,更有他事而来,则难可保此无咎之吉也。所以《象》云「义无咎」,守常之义得无咎也。
《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六四,中行独复。
四上下各有二阴而处厥中,履得其位而应於初,独得所复,顺道而反,物莫之犯,故曰「中行独复」也。 疏 「《象》曰」至「中行独复」。○正义曰:「中行独复」者,处於上卦之下,上下各有二阴,巳独应初,居在众阴之中,故云「中行」。独自应初,故云「独复」。从道而归,故《象》云「以从道也」。
《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六五,敦复,无悔。
居厚而履中,居厚则无怨,履中则可以自考,虽不足以及「休复」之吉,守厚以复,悔可免也。 疏 正义曰:「敦复无悔」者,处坤之中,是敦厚於复,故云「敦复」。既能履中,又能自考成其行。既居敦厚物,无所怨,虽不及六二之「休复」,犹得免於悔吝,故云「无悔」也。
《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疏 正义曰:释「无悔」之义。以其处中,能自考其身,故「无悔」也。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
最处复后,是迷者也。以迷求复,故曰「迷复」也。用之行师,难用有克也,终必大败。用之于国,则反乎君道也。大败乃复量斯势也。虽复十年修之,犹未能征也。
疏 「上六迷复凶」至「不克征」。○正义曰:「迷复凶」者,最处复后,是迷闇於复。「以迷求复」,所以「凶」也。「有灾眚」者,闇於复道,必无福庆,唯有灾眚也。「用行师终有大败」者,所为既凶,故用之行师,必无克胜,唯「终有大败」也。「以其国君凶」者,以,用也。用此迷复於其国内,则反违君道,所以凶也。「至於十年不克征」者,师败国凶,量斯形势,虽至十年犹不能征伐。以其迷闇不复,而反违於君道,故《象》云「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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