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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巽下干上

姤,女壮,勿用取女。

疏 正义曰:「姤,遇也。」此卦一柔而遇五刚,故名为「姤」。施之于人,则是一女而遇五男,为壮至甚,故戒之曰「此女壮甚,勿用取此女」也。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

施之于人,即女遇男也。一女而遇五男,为壮至甚,故不可取也。

疏 正义曰:此就爻释卦名,以初六一柔而上遇五刚,所以名「遇」,而用释卦辞「女壮,勿用取女」之义也。

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正乃功成也。

疏 「勿用取女」至「品物咸章也」。○正义曰:「勿用取女,不可与长」者,女之为体,婉娩贞顺,方可期之偕老。淫壮若此,不可与之长久,故「勿用取女」。「天地相遇,品物咸章」者,已下广明遇义。卦得遇名,本由一柔与五刚相遇,故遇辞非美,就卦而取,遂言遇不可用,是「勿用取女」也。故孔子更就天地叹美「遇」之为义不可废也。天地若各亢所处,不相交遇,则万品庶物,无由彰显,必须二气相遇,乃得化生,故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化乃大行也。

疏 正义曰:庄氏云:「一女而遇五男,既不可取,天地匹配,则能成品物。」由是言之,若刚遇中正之柔,男得幽贞之女,则天下人伦之化,乃得大行也。

姤之时义大矣哉!

凡言义者,不尽於所见,中有意谓者也。

疏 「姤之时义大矣哉」!正义曰:上既博美,此又结叹,欲就卦而取义。但是一女而遇五男,不足称美,博论「天地相遇」,乃致「品物咸章」,然后「姤之时义大矣哉」!。○注「凡言义者」至「有意谓者也」。○正义曰:《注》总为称义发例,故曰「凡言」也。就卦以验名义,只是女遇於男,博寻遇之深旨,乃至道该天地,故云「不尽於所见,中有意谓」者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疏 正义曰:风行天下,则无物不遇,故为遇象。「后以施命诰四方」者,风行草偃,天之威令,故人君法此,以施教命,诰於四方也。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金者,坚刚之物。尼者,制动之主,谓九四也。初六处遇之始,以一柔而承五刚,体夫躁质,得遇而通,散而无主,自纵者也。柔之为物,不可以不牵。臣妾之道,不可以不贞,故必系于正应,乃得「贞吉」也。若不牵於一,而有攸往行,则唯凶是见矣。羸豕,谓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强而牝弱,故谓之「羸豕」也。孚,犹务躁也。夫阴质而躁恣者,羸豕特甚焉,言以不贞之阴,失其所牵,其为淫丑,若羸豕之孚务蹢躅也。

疏 「初六系于金柅」至「羸豕孚蹢躅」。○正义曰:系于金柅,贞吉」者,金者,坚刚之物。柅者,制动之主,谓九四也。初六阴质,若系於正,应以从於四,则贞而吉矣,故曰「系于金柅,贞吉」也。「有攸往,见凶」者,若不牵於一,而有所行往,则惟凶是见矣,故曰「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者,初六处遇之初,以一柔而承五刚,是不系金柅,有所往者也。不系而往,则如羸豕之务躁而蹢躅然也,故曰:「羸豕孚蹢躅」。羸豕谓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强而牝弱也,故谓牝豕为羸豕。阴质而淫躁,牝豕特甚焉,故取以为喻。○注「柅者,制动之主」。○正义曰:「柅者,制动之主」。柅之为物,众说不同。王肃之徒皆为织绩之器,妇人所用。惟马云:「柅者,在车之下,所以止轮令不动者也。」王注云:「柅,制动之主。」盖与马同。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疏 正义曰:「柔道牵」者,阴柔之道,必须有所牵系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初阴而穷下,故称「鱼」。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近者也。初自乐来应已之厨,非为犯夺,故「无咎」也。擅人之物,以为已惠,义所不为,故「不利宾」也。

疏 正义曰:「庖有鱼、无咎」者,初六以阴而处下,故称鱼也。以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於所近,故舍九四之正应,乐充九二之庖厨,故曰「九二、庖有鱼」。初自乐来,为已之厨,非为犯夺,故得「无咎」也。「不利宾者」,夫擅人之物,以为己惠,义所不为,故「不利宾」也。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疏 正义曰:「义不及宾」者,言有他人之物,於义不可及宾也。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处下体之极,而二据於初,不为已乘,居不获安,行为其应,不能牵据,以固所处,故曰「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然履得其位,非为妄处,不遇其时,故使危厉。灾非已招,是以「无大咎」也。 疏 正义曰:阳之所据者,阴也。九三处下体之上,为内卦之主,以乘於二,无阴可据,居不获安,上又无应,不能牵据以固所处,同于夬卦九四之失据,故曰「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然复得其位,非为妄处,特以不遇其时,故致此危厉,灾非已招,故无大咎,故曰「厉无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疏 正义曰:「行未牵」者,未能牵据,故「其行次且」,是「行未牵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

二有其鱼,故失之也。无民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也。

疏 正义曰:「庖无鱼」者,二擅其应,故曰「庖无鱼」也。庖之无鱼,则是无民之义也。「起凶」者,起,动也。「无民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也。」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疏 正义曰:「远民」者,阴为阳之民,为二所据,故曰「远民」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杞之为物,生于肥地者也。包瓜为物,系而不食者也。九五履得尊位,而不遇其应,得地而不食,含章而未发,不遇其应,命未流行。然处得其所,体刚居中,志不舍命,不可倾陨,故曰「有陨自天」也。

疏 「九五以杞包瓜」至「有陨自天」。○正义曰:「以杞匏瓜」者,杞之为物,生于肥地;匏瓜为物,系而不食,九五处得尊位而不遇,其应是得地而不食,故曰「以杞匏瓜」也。「含章,有陨自天」者,不遇其应,命未流行,无物发起其美,故曰「含章」。然体刚居中,虽复当位,命未流行,而不能改其操,无能倾陨之者,故曰:「有陨自天」,盖言惟天能陨之耳。○注「杞之为物,生于肥地者也」。○正义曰:「杞之为物,生于肥地者也」,先儒说杞,亦有不同。马云:「杞,大木也。」《左传》云:「杞梓皮革自楚注,则为杞梓之杞。」子夏《传》曰:「作杞匏瓜。」薛虞《记》云:「杞,杞柳也。杞性柔刃,宜屈桡,似匏瓜。」又为杞柳之杞。案:王氏云「生于肥地」,盖以杞为今之枸杞也。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疏 正义曰:「中正」者,中正故有美,无应故「含章」,而不发。若非九五中正,则无美可含,故举爻位而言「中正」也。「志不舍命」者,虽命未流行,而居尊当位,「志不舍命」,故曰「不可倾陨」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进之于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进而无遇,独恨而已,不与物争,其道不害,故无凶咎也。

疏 正义曰:「姤其角」者,角者,最处体上,上九进之于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吝无咎」者,角非所安,与无遇等,故独恨而鄙吝也。然不与物争,其道不害,故无凶咎,故曰「无咎」也。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疏 正义曰:「上穷吝」者,处於上穷,所以遇角而吝也。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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