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查询

 坎下离上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疏 正义曰:「未济,亨」者,「未济」者,未能济渡之名也。未济之时,小才居位,不能建功立德,拔难济险。若能执柔用中,委任贤哲,则未济有可济之理,所以得通,故曰「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者,汔者,将尽之名。小才不能济难,事同小狐虽难渡水,而无余力,必须水汔,方可涉川。未及登岸,而濡其尾,济不免濡,岂有所利?故曰「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也。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以柔处中,不违刚也。能纳刚健,故得亨也。

疏 正义曰:此就六五以柔居中,下应九二,释「未济」所以得「亨」,柔而得中,不违刚也。与二相应,纳刚自辅,故於未济之世,终得亨通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

小狐不能涉大川,须汔然后乃能济。处未济之时,必刚健拔难,然后乃能济,汔乃能济,未能出险之中。

疏 正义曰:「小狐汔济,未出中也」者,释小狐涉川,所以必须水汔乃济,以其力薄,未能出险之中故也。

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

小狐虽能渡而无余力。将济而濡其尾,力竭於斯,不能续终。险难犹未足以济也。济未济者,必有余力也。

疏 正义曰:濡尾力竭,不能相续而终,至於登岸,所以无攸利也。

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位不当,故未济。刚柔应,故可济。

疏 正义曰:「虽不当位,刚柔应」者,重释未济之义,凡言未者,今日虽未济,复有可济之理。以其不当其位,故即时未济;刚柔皆应,是得相拯,是有可济之理。故称「未济」,不言「不济」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辨物居方,令物各当其所也。

疏 正义曰:「火在水上未济」者,火在水上,不成烹饪,未能济物。故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者,君子见未济之时,刚柔失正,故用慎为德,辨別众物,各居其方,使皆得安其所,所以济也。

初六,濡其尾,吝。

处未济之初,最居险下,不可以济者也。而欲之其应,进则溺身。未济之始,始于既济之上六也。濡其首犹不反,至於濡其尾,不知纪极者也。然以阴处下,非为进亢,遂其志者也。困则能反,故不曰凶。事在已量,而必困乃反,顽亦甚矣,故曰「吝」也。

疏 「初六」至「吝」。○正义曰:初六处未济之初,最居险下,而欲上之其应,进则溺身,如小狐之渡川,濡其尾也。未济之始,始于既济之上六也。既济上六,但云「濡其首」,言始入於难,未没其身。此言「濡其尾」者,进不知极,巳没其身也。然以阴处下,非为进亢,遂其志者也。困则能反,故不曰凶。不能豫昭事之几萌,困而后反,顽亦甚矣,故曰「吝」也。○注「不知纪极」。○正义曰:「不知纪极」者,《春秋传》曰「聚敛积实,不知纪极,谓之饕餮」,言无休已也。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疏 正义曰:「亦不知极」者,未济之初,始于既济之上六,濡首而不知,遂濡其尾,故曰「不知极」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体刚履中,而应於五,五体阴柔,应与而不自任者也。居未济之时,处险难之中,体刚中之质,而见任与,拯救危难,经纶屯蹇者也。用健拯难,靖难在正,而不违中,故「曳其轮,贞吉」也。

疏 正义曰:「曳其轮,贞吉」者,九二居未济之时,处险难之内,体刚中之质,以应於五。五体阴柔,委任於二,令其济难者也。经纶屯蹇,任重忧深,故曰「曳其轮」。「曳其轮」者,言其劳也。靖难在正,然后得吉,故曰「曳其轮,贞吉」也。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位虽不正,中以行正也。

疏 正义曰:「中以行正」者,释九二失位而称贞吉者,位虽不正,以其居中,故能行正也。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以阴之质,失位居险,不能自济者也。以不正之身,力不能自济,而求进焉,丧其身也。故曰「征凶」也。二能拯难,而已比之,弃已委二,载二而行,溺可得乎?何忧未济,故曰「利涉大川」。

疏 正义曰:「未济征凶」者,六三以阴柔之质,失位居险,不能自济者也。身既不能自济,而欲自进求济,必丧其身。故曰「未济,征凶」也。「利涉大川」者,二能拯难,而已比之,若能弃已委二,则没溺可免,故曰「利涉大川」。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疏 正义曰:「位不当」者,以不当其位故有征则凶。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处未济之时,而出险难之上,居文明之初,体乎刚质,以近至尊。虽履非其位,志在乎正,则吉而悔亡矣。其志得行,靡禁其威,故曰「震用伐鬼方」也。「伐鬼方」者,兴衰之征也。故每至兴衰而取义焉。处文明之初,始出于难,其德未盛,故曰「三年」也。五居尊以柔,体乎文明之盛,不夺物功者也,故以大国赏之也。

疏 正义曰:居未济之时,履失其位,所以为悔。但出险难之外,居文明之初,以刚健之质,接近至尊,志行其正,正则贞吉而悔亡,故曰贞吉、悔亡。正志既行,靡禁其威,故震发威怒,用伐鬼方也。然处文明之初,始出于险,其德未盛,不能即胜,故曰「三年」也。五以顺柔文明而居尊位,不夺物功。九四既克而还,必得百里大国之赏,故曰「有赏於大国」也。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疏 正义曰:「志行」者,释九四失位而得「贞吉悔亡」者也。以其正志得行,而终吉故也。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以柔居尊,处文明之盛,为未济之主,故必正然后乃吉,吉乃得无悔也。夫以柔顺文明之质,居於尊位,付与於能,而不自役,使武以文,御刚以柔,斯诚君子之光也。付物以能,而不疑也,物则竭力,功斯克矣,故曰:「有孚,吉。」

疏 正义曰:「贞吉,无悔」者,六五以柔居尊,处文明之盛,为未济之主,故必正然后乃吉,吉乃得无悔,故曰「贞吉,无悔」也。「君子之光」者,以柔顺文明之质,居於尊位,有应於二,是能付物以能,而不自役,有君子之光华矣,故曰「君子之光」也。「有孚,吉」者,付物以能而无疑焉,则物竭其诚,功斯克矣,故曰「有孚,吉」也。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疏 正义曰:「其晖吉」者,言君子之德,光晖著见,然后乃得吉也。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未济之极,则反於既济。既济之道,所任者当也。所任者当,则可信之无疑,而已逸焉。故曰「有孚於饮酒,无咎」也。以其能信於物,故得逸豫而不忧於事之废。苟不忧於事之废,而耽於乐之甚,则至於失节矣。由于有孚,失於是矣,故曰「濡其首,有孚,失是」也。

疏 正义曰:「有孚於饮酒,无咎」者,上九居未济之极,则反於既济。既济之道,则所任者当也。所任者当,则信之无疑,故得自逸饮酒而已,故曰「有孚於饮酒,无咎」。「濡其首」者,既得自逸饮酒,而不知其节,则濡首之难,还复及之,故曰「濡其首」也。「有孚,失是」者,言所以濡首之难及之者,良由信任得人,不忧事废,故失於是矣。故曰「有孚,失是」也。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疏 正义曰:「亦不知节」者,释饮酒所以致濡首之难,以其不知止节故也。

六十四卦表

天火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