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查询

离下离上
离:利贞,亨。
离之为卦,以柔为正,故必贞而后乃亨,故曰「利贞亨」也。
疏 「离利贞亨」。○正义曰:离,丽也。丽谓附著也。言万物各得其所附著处,故谓之「离」也。「利贞亨」者,离卦之体,阴柔为主,柔则近于不正,不正则不亨通,故利在行正,乃得亨通。以此故「亨」在「利贞」之下,故云「利贞亨」。○注「离之为卦」至「利贞亨也」。○正义曰:「离之为卦,以柔为正」者,二与五俱是阴爻,处於上下两卦之中,是以柔为正。
畜牝牛,吉。
柔处於内而履正中,牝之善也。外强而内顺,牛之善也。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者也。故不可以畜刚猛之物,而「吉」於「畜牝牛」也。
疏 「畜牝牛吉」。正义曰:柔处於内而履正中,是牝之善者,外强内顺,是牛之善者也。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故畜养牝牛,乃得其吉。若畜养刚健,则不可也。此云「畜牝牛」,假像以明人事也。言离之为德,须内顺外强,而行此德则得吉也。若内刚外顺,则反离之道也。○注「柔处於内」至「畜牝牛也」。○正义曰:「柔处於内而履正中牝之善也」者,若柔不处於内,似妇人而预外事;若柔而不履正中,则邪僻之行,皆非牝之善也。若柔能处中,行能履正,是为「牝之善」也。云「外强而内顺牛之善」者,若内外俱强,则失於猛害;若外内俱顺,则失於劣弱。唯外强内顺,於用为善,故云「外强内顺牛之善也」。「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故不可以畜刚猛之物」者,既以柔顺为主,若畜刚猛之物,则反其德,故不可畜刚猛而「畜牝牛」也。
《彖》曰:离,丽也。
丽犹著也。各得所著之宜。
疏 正义曰:释离卦之名。丽谓附著也。以阴柔之质,附著中正之位,得所著之宜,故云「丽」也。
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柔著於中正,乃得通也。柔通之吉,极於「畜牝牛」,不能及刚猛也。
疏 「日月丽乎天」至「是以畜牝牛吉也」。○正义曰:「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者,此广明附著之义。以柔附著中正,是附得宜,故广言所附得宜之事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者,此以卦象,说离之功德也,并明「利贞」之义也。「重明」,谓上下俱离。「丽乎正」者,谓两阴在内,既有重明之德,又附于正道,所以「化成天下」也。然阴居二位,可谓为正。若阴居五位,非其正位,而云「重明丽乎正」者,以五处於中正,又居尊位,虽非阴阳之正,乃是事理之正,故总云「丽於正」也。「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牝牛吉」者,释《经》「亨」义也,又总释「畜牝牛吉」也。「柔丽於中正」,谓六五、六二之柔,皆丽於中,中则不偏,故云「中正」。以中正为德,故万事亨。以中正得通,故畜养牝牛而得吉也。以牝牛有中正故也。案诸卦之《彖》,释卦名之下,乃释卦下之义,於后乃叹而美之。此《彖》既释卦名,即广叹为卦之美,乃释卦下之义。与诸卦不例者,此乃夫子随义则言,因文之便也。比既释「离」名丽,因广说日月草木所丽之事,然后却明卦下之义,更无义例。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继」谓不绝也,明照相继,不绝旷也。
疏 正义曰:「明两作离」者,离为日,日为明。今有上下二体,故云「明两作,离」也。案:八纯之卦,论象不同,各因卦体事义,随文而发。干、坤不论上下之体,直总云「天行健」、「地势坤」,以天地之大,故总称上下二体也。雷是连续之至,水为流注不已,义皆取连续相因,故震云「洊雷」,坎云「洊至」也。风是摇动相随之物,故云「随风巽」也。山泽各自为体,非相入之物,故云「兼山艮」,「丽泽兌」,是两物各行也。今明之为体,前后各照,故云「明两作,离」,是积聚两明,乃作于离。若一明暂绝,其离未久,必取两明前后相续,乃得作离卦之美,故云「大人以继明照於四方」,是继续其明,乃照於四方。若明不继续,则不得久为照临,所以特云「明两作,离」,取不绝之义也。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错然」者,警慎之貌也。处离之始,将进而盛,未在既济,故宜慎其所履,以敬为务,辟其咎也。
疏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正义曰:「履错然」者,身处离初,将欲前进,其道未济,故其所履践,恒错然敬慎不敢自宁,故云「履错然敬之无咎」。若能如此恭敬,则得避其祸而「无咎」,故《象》云:「履错之敬,以避咎也」。○注「错然者警慎之貌也」至「辟其咎也」。○正义曰:「错然者警慎之貌」者,是警惧之状,其心未宁故「错然」也。言「处离之始,将进而盛,未在既济」者,「将进而盛」,谓将欲前进而向盛也。若位在于三,则得「既济」。今位在于初,是未在「既济」。谓功业未大,故宜慎其所履,恒须错然避咎也。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六二,黄离,元吉。
居中得位,以柔处柔,履文明之盛而得其中,故曰「黄离元吉」也。
疏 正义曰:黄者中色,「离」者文明。居中得位而处於文明,故「元吉」也。故《象》云「得中道」,以其得中央黄色之道也。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嗟,忧叹之辞也。处下离之终,明在将没,故曰「日昃之离」也。明在将终,若不委之于人,养志无为,则至於耋老有嗟,凶矣,故曰「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也。
疏 正义曰:「日昃之离」者,处下离之终,其明将没,故云「日昃之离」也。「不鼓缶而歌,大耋之嗟凶」者,时既老耄,当须委事任人,自取逸乐。若不委之于人,则是不鼓击其缶而为歌,则至於大耋老耄而咨嗟,何可久长?所以凶也。故 《象》云:「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处於明道始变之际,昏而始晓,没而始出,故曰「突如其来如」。其明始进,其炎始盛,故曰「焚如」。逼近至尊,履非其位,欲进其盛,以炎其上,命必不终,故曰「死如」。违「离之义,无应无承,无所不容,故曰「弃如」也。
疏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正义曰:「突如其来如」者,四处始变之际,三为始昏,四为始晓。三为已没,四为始出,突然而至,忽然而来,故曰「突如其来如」也。「焚如」者,逼近至尊,履非其位,欲进其盛,以焚炎其上,故云「焚如」也。死如者,既焚其上,命必不全,故云「死如」也。「弃如」者,违於离道,无应无承,众所不容,故云「弃如」。是以《象》云:「无所容也。」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履非其位,不胜所履。以柔乘刚,不能制下,下刚而进,将来害已,忧伤之深,至於沱嗟也。然所丽在尊,四为逆首,忧伤至深,众之所助,故乃沱嗟而获吉也。
疏 正义曰:「出涕沱若」者,履非其位,不胜其任,以柔乘刚,不能制下,下刚而进,将来害已,忧伤之深,所以出涕滂沱,忧戚而咨嗟也。「若」是语辞也。「吉」者,以所居在尊位,四为逆首,已能忧伤悲嗟,众之所助,所以「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疏 正义曰:此释「六五吉」义也。所以终得吉者,以其所居在五,离附于王公之位,被众所助,故得吉也。五为王位,而言公者,此连王而言公,取其便文以会韵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离」,丽也,各得安其所丽谓之「离」。处离之极,离道已成,则除其非类以去民害,「王用出征」之时也。故必「有嘉折首,获匪其丑」,乃得「无咎」也。
疏 正义曰:「王用出征」者,处离之极,离道既成,物皆亲附,当除去其非类,以去民害,故「王用出征」也。「有嘉折首,获匪其丑」者,以出征罪人,事必克获,故有嘉美之功,折断罪人之首,获得匪其丑类,乃得「无咎」也。若不出征除害,居在终极之地,则有咎也。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疏 正义曰:释「出征」之义。言所出征者,除去民害,以正邦国故也。
六十四卦表
![]() |
![]() |
![]() |
![]() |
![]() |
![]() |
![]() |
![]() | ← 上卦 ↓ 下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