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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下兌上
萃,亨,
聚乃通也。
疏 正义曰:「萃」,卦名也,又萃聚也,聚集之义也。能招民聚物,使物归而聚已,故名为「萃」也。亨者,通也。拥隔不通,无由得聚,聚之为事,其道必通,故云「萃亨」。
王假有庙。
假,至也,王以聚至有庙也。
疏 正义曰:假,至也。天下崩离,则民怨神怒,虽复享祀,与无庙同。王至大聚之时,孝德乃昭,始可谓之「有庙」矣,故曰「王假有庙」。
利见大人,亨,利贞。
聚得大人,乃得通而利正也。
疏 正义曰:聚而无主,不散则乱。惟有大德之人,能弘正道,乃得常通而利正,故曰「利见大人,亨,利贞」也。
用大牲,吉。
全乎聚道,「用大牲乃吉」也。聚道不全,而用大牲,神不福也。
疏 正义曰:大人为王,聚道乃全,以此而用大牲,神明降福。故曰「用大牲,吉也」。
利有攸往。
疏 正义曰:人聚神祐,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但「顺而说」,则邪佞之道也。刚而违於中应,则强亢之德也。何由得聚?顺说而以刚为主,主刚而履中,履中以应,故得聚也。
疏 「《彖》曰」至「故聚也」。○正义曰:萃,聚者,训,「萃」名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者,此就二体及九五之爻释所以能聚也。若全用顺说,则邪佞之道兴;全用刚阳,而违於中应,则强亢之德著,何由得聚?今「顺以说」,而刚为主,则非邪佞也。应不失中,则非偏亢也。如此方能聚物,故曰「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王假有庙,致孝享也。
全聚乃得致孝之享也。
疏 正义曰:享,献也。聚道既全,可以至於「有庙」,设祭祀而「致孝享」也。
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
大人,体中正者也。通众以正,聚乃得全也。
疏 正义曰:释聚所以利见大人,乃得通而利正者,良由大人有中正之德,能以正道通而化之,然后聚道得全,故曰「聚以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顺以说」而不损刚,「顺天命」者也。天德刚而不违中,顺天则说,而以刚为主也。
疏 正义曰:天之为德,刚不违中,今「顺以说」,而以刚为主,是「顺天命」也。动顺天命,可以享於神明,无往不利,所以得用大牲,吉。「利有攸往」者,只为「顺天命」也。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情同而后乃聚,气合而后乃群。
疏 正义曰:此广明萃义而叹美之也。凡物所以得聚者,由情同也。情志若乖,无由得聚,故「观其所聚,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泽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聚而无防,则众心生,
疏 正义曰:泽上於地,则水潦聚,故曰「泽上於地,萃」也。除者,治也。人既聚会,不可无防备。故君子於此之时,脩治戎器以戒备不虞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有应在四而三承之,心怀嫌疑,故「有孚不终」也。不能守道,以结至好,迷务竞争,故「乃乱乃萃」也。一握者,小之貌也。为笑者,懦劣之貌也。已为正配,三以近宠,若安夫卑退,谦以自牧,则「勿恤」而「往无咎」也。
疏 「初六有孚」至「往无咎」。○正义曰:「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者,初六有应在四,而三承之,萃聚之时,贵於近合,见三承四,疑四与三,始以中应相信,末以他意相阻,故曰「有孚不终」也。既心怀嫌疑,则情意迷乱,宾士而行,萃不以礼,故曰「乃乱乃萃」。一握者,小之貌也,自比一握之问,言至小也。为笑者,非严毅之容,言懦劣也。已为正配,三以近宠。若自号比为一握之小,执其谦退之容,不与物争,则不忧於三,往必得合而「无咎」矣,故曰「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也。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疏 正义曰:「其志乱」者,只为疑四与三,故志意迷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居萃之时,体柔当位,处坤之中,己独处正,与众相殊,异操而聚,民之多僻,独正者危。未能变体以远於害,故必见引,然后乃「吉」而「无咎」也。禴,殷者祭名也,四时祭之省者也。居聚之时,处於中正,而行以忠信致之。以省薄荐於鬼神也。
疏 「六二」至「利用禴」。○正义曰:「引吉无咎」者,萃之为体,贵相从就,聚道乃成。今六二以阴居阴,复在坤体,志於静退,则是守中未变,不欲相从者也。乖众违时则致危害,故须牵引乃得「吉」而「无咎」也,故曰「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者,禴,殷春祭之名也。四时之祭最薄者也。虽乖於众,志须牵引。然居中得正,忠信而行,故可以省薄祭於鬼神也,故曰「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疏 正义曰:「中未变也」者,释其所以须引乃吉,良由居中未变。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履非其位,以比於四,四亦失位。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干人之应,害所起也,故「萃如嗟如,无攸利」也。上六亦无应而独立,处极而忧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与其萃於不正,不若之于同志,故可以往而无咎也。二阴相合,犹不若一阴一阳之应,故有「小吝」也。
疏 「六三萃如嗟如」至「小吝」。○正义曰:居萃之时,「履非其位,以比於四,四亦失位。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干人之应,害所起也」,故曰「萃如,嗟如,无攸利」也。「往无咎,小吝」者,「上六亦无应而独立,处极而忧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与其萃於不正,不若之于同志,故可往而无咎」。但以上六是阴,已又是阴,以「二阴相合,犹不若一阴一阳之应,故有小吝也」。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疏 正义曰:以上体柔巽,以求其朋,故三可以往而无咎也。
九四,大吉,无咎。
履非其位而下据三阴,得其所据,失其所处。处聚之时,不正而据,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后「无咎」也。
疏 正义曰:以阳处阴,明履非其位,又不据三阴,得其所据,失其所处。处聚之时,不正而据,是其凶也。若以萃之时,立夫大功,获其大吉乃得无咎,故曰「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疏 正义曰:「位不当」者,谓以阳居阴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处聚之时,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四专而据,己德不行,自守而己,故曰「无咎匪孚」。夫脩仁守正,久必悔消,故曰「元永贞,悔亡」。
疏 「九五」至「悔亡」。○正义曰:九五处聚之时,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既得盛位,所以「无咎」。「匪孚」者,良由四专而据,已德化不行,信不孚物,自守而已,故曰「无咎,匪孚」。若能修夫大德,久行其正,则其悔可消,故曰「元永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疏 正义曰:「志未光也」者,虽有盛位,然德未行,久乃悔亡。今时志意未光大也。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
处聚之时,居於上极,五非所乘,内无应援。处上独立,近远无助,危莫甚焉。赍咨,嗟叹之辞也。若能知危之至,惧祸之深,忧病之甚,至於涕洟,不敢自安,亦无所不害,故得「无咎」也。
疏 正义曰:「赍咨」者,居萃之时,最处上极,五非所乘,内又无应,处上独立,无其援助,危亡之甚,居不获安,故「赍咨」而嗟叹也。若能知有危亡,惧害之深,忧危之甚,至於涕洟滂沱,如此居不获安,方得无所不害,故「无咎」矣。自目出曰涕,自鼻出曰洟。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疏 正义曰:「未安上」者,未敢安居其上所乘也。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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