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查询

《序卦》曰: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说也。
崔憬曰:巽以申命行事,入于刑者也。入刑而后说之,所谓人忘其劳死也。
兌下兌上
兌,亨,利贞。
虞翻曰:大壮五之三也。刚中而柔外,二失正,动应五承三,故亨利贞也。
《彖》曰:兌,说也。
虞翻曰:兌口,故说也。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
虞翻曰:刚中谓二五,柔外谓三上也。二、三、四利之正,故说以利贞也。
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
虞翻曰:大壮干为天,谓五也。人谓三矣。二变顺五承三,故顺乎天应乎人。坤为顺也。
说以先民,民忘其劳;
虞翻曰:谓二、四已变成屯。坎为劳,震喜,兌说,坤为民,坎为心,民心喜说,有顺比象,故忘其劳也。
说以犯难,民忘其死,
虞翻曰:体屯,故难也。三至上,体大过死。变成屯,民说无疆。故民忘其死。坎心为忘,或以坤为死也。
说之大民劝矣哉。
虞翻曰:体比顺象,故劳而不怨。震为喜笑,故人劝也。
《象》曰:丽泽,兌,君子以朋友讲习。
虞翻曰:君子,大壮干也。阳息见兌,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兌二阳同类为朋,伏艮为友,坎为习,震为讲,兌两口对,故朋友讲习也。
初九,和兌,吉。
虞翻曰:得位,四变应已,故和兌吉矣。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虞翻曰:四变应初,震为行,坎为疑,故行未疑。
九二,孚兌,吉,悔亡。
虞翻曰:孚谓五也。四已变,五在坎中,称孚。二动得位,应之,故「孚兌,吉,悔亡」矣。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虞翻曰:二变应五,谓四已变,坎为志,故信志也。
六三,来兌,凶。
虞翻曰:从大壮来,失位,故来兌凶矣。
《象》曰:来兌之凶,位不当也。
案:以阴居阳,故位不当。谄邪求悅,所以必凶。
九四,商兌未宁,介疾有喜。
虞翻曰:巽为近利市三倍,故称商兌。变之坎,水性流。震为行。谓二已变,体比象,故未宁,与比不宁方来同义也。坎为疾,故介疾。得位承五,故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虞翻曰:阳为庆,谓五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
虞翻曰:孚,谓五也。二四变,体剥象故孚于剥。在坎未光,有厉也。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案:以阳居尊位,应二比四,孚剥有厉,位正当也。
上六,引兌。
虞翻曰:无应乘阳。动而之巽,为绳。艮为手。应在三,三未之正。故引兌也。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虞翻曰:二四已变而体屯,上三未为离,故未光也。
六十四卦表
![]() |
![]() |
![]() |
![]() |
![]() |
![]() |
![]() |
![]() | ← 上卦 ↓ 下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