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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卦》曰: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

 崔憬曰:大畜刚健,辉光日新,可以观其所养,故言「物畜然后可养」。 

 震下艮上

颐,贞吉。

虞翻曰:晋四之初。与大过旁通。养正则吉。谓三爻之正,五上易位,故颐贞吉。反复不衰,与干、坤、坎、离、大过、小过、中孚同义。故不从临观四阴二阳之例。或以临二之上,兌为口,故有口实也。

 

观颐,

虞翻曰:离为目,故观颐,观其所养也。

 

自求口实。

虞翻曰:或以大过兌为口,或以临兌为口。坤为自,艮为求。口实,颐中物,谓其自养。

郑玄曰:颐中,口车辅之名也。震动於下,艮止于上,口车动而上,因辅嚼物以养人,故谓之颐。颐,养也。能行养,则其干事,故吉矣。二五离爻,皆得中。离为目,观象也。观颐,观其养贤与不肖也。颐中有物曰「口实」。自二至五有二坤,坤载养物,而人所食之物皆存焉。观其求可食之物,则贪廉之情可別也。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

姚信曰:以阳养阴,动於下,止于上,各得其正,则吉也。

宋衷曰:颐者,所由饮食自养也。君子割不正不食,况非其食乎。是故所养必得贤明,自求口实,必得体宜,是谓养正也。

 

观颐,观其所养也。

侯果曰:王者所养,养贤则吉也。

 

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侯果曰:此本观卦。初六升五,九五降初,则成颐也。是自求口实,观其自养。

案:口实,谓颐口中也。实事可言。震,声也。实物可食。艮,其成也。

 

天地养万物,

崔玄曰:天,上。地,初也。万物,众阴也。天地以元气养万物,圣人以正道养贤及万民,此其圣也。

 

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虞翻曰:干为圣人,艮为贤人,颐下养上,故圣人养贤。坤阴为民,皆在震上。以贵下贱,大得民,故以及万民。

 

颐之时大矣哉。

天地养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人非颐不生,故大矣。

 

《象》曰:山下有雷,颐。

刘表曰:山止于上,雷动於下,颐之象也。

 

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荀爽曰:雷为号令,今在山下闭藏,故慎言语。雷动於上,以阳食阴,艮以止之,故节饮食也。言出乎身,加乎民,故慎言语所以养人也。饮食不节,残贼群生,故节饮食以养物。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虞翻曰:晋离为龟,四之初,故舍尔灵龟。艮为我,震为动;谓四失离入坤,远应多惧,故凶矣。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侯果曰:初本五也。五互体艮,艮为山龟。自五降初,则为颐矣。是「舍尔灵龟」之德,来「观朵颐」之馔。贪禄致凶。故不足贵。

案:朵,颐垂下动之貌也。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王肃曰:养下曰颠。拂,违也。经,常也。丘,小山,谓六五也。二宜应五,反下养初,岂非颠颐,违常於五也,故曰「拂经于丘」矣。拂丘虽阻常理,养下故谓养贤。上既无应,征必凶矣,故曰征凶。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侯果曰:正则失养之类。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虞翻曰:三失位体剥,不正相应,弑父弑君,故「贞凶」。坤为十年,动无所应,故「十年勿用,无攸利」也。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虞翻曰:弑父弑君,故大悖也。

 

六四,颠颐,吉。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无咎。

王弼曰:履得其位,而应於初,以上养下,得颐之义。故曰颠颐吉。下交近渎,则咎矣。故虎视眈眈,威而不猛。故其欲逐逐,而尚敦实。修此二者,乃得全其吉而无咎矣。观其自养则养正,察其所养则养贤,颐爻之贵,斯为盛矣。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虞翻曰:晋四之初,谓三已变,故颠颐。与屯四乘坎马同义。坤为虎,离为目。眈眈,下眩貌。逐逐,心烦貌*,坤为吝啬,坎水为欲,故其欲逐逐。得位应初,故无咎。谓上已反三成离,故上施光也。

*「貌」原文作「类」,有误。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虞翻曰:失位,故拂经。无应顺上。故居贞吉。艮为居也。涉上成坎,乘阳无应,故不可涉大川矣。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王弼曰:以阴居阳,拂颐之义也。无应於下,而比於上。故宜居贞,顺而从上则吉。

 

上九,由颐,厉,吉。

虞翻曰:由,自从也。体剥居上,众阴顺承,故由颐。失位,故厉。以坤艮自辅,故吉也。

 

利涉大川。

《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虞翻曰:失位,厉危。之五得正成坎,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变阳得位,故大有庆也。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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