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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 坤下艮上
剥,不利有攸往。
剥,消削也。五隂盛而一阳孤立于上,消削而将尽也。与书泰誓「剥丧元良」之剥同。此卦下坤而上艮,得此占者,唯当顺时而止,不冝有所往。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蔑,灭也。隂之消阳自下而进,初在下故为剥床而先以床足,灭于下之象。当此不利有攸往之时,唯冝顺时而止耳。贞凶,戒占者固执而不知变,则凶也。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辨,床干也。既灭初之足於下,又灭二之辨於中,则进而上矣。得此占者,若犹固执而不知变,则其凶必也。二与初皆无应援,故其占皆戒之曰贞凶。
六三,剥之无咎。
初、二、四皆言剥床,三独不言剥床,三与上应也。隂皆剥阳,而六三处羣隂之中,与羣隂相失,独与上九相应,又何咎之有?六三盖小人中之君子也,之字衍文。
六四,剥床以肤,凶。
肤,笫席也。剥床而及於床之肤,则切近于人之身矣,故凶。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众隂象鱼,六五贯之,则鮩首受制而不乱。宫人亦隂类,任以宫阃之事而不使干预朝政,则君子不为小人所害,小人亦得以善终,故无不利。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剥极而一阳独留于上,犹万木摇落之时,硕大之果尚存于木杪,不食则其种相传而有生生不息之道,食之则断绝其种而不复生,故不曰未食,而特曰不食。舆者在下而载上之物,指众隂而言,众小人顺一君子之象也。庐者在上而覆下之物,指一阳而言一君子盖庇众小人之象也。一阳在上,得众隂之顺承,是为得舆,众隂在下,剥去一阳之盖庇,是为剥庐。君子而得舆,则与小人俱存;小人而剥庐,则上无盖庇,亦不能以自存矣。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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