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说查询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比,相亲也。九五以一阳居尊,而众阴在下,皆比之,故吉。原,再也。《礼》之原庙、原蚕,《春秋左氏传》之原田,皆训再。初筮得坤,再筮得坎,九五乃为成卦之主,刚得中而元永贞,故无咎。坎,劳卦,是为不宁,谓六四辅已而不惮其劳也。来,谓在下三阴之顺从也。坎为加忧,坤阴多疑,师旋之后天下归附方新,上下忧疑未定。四也不遑宁,处以五之意,达于初二三,又以初二三之意达于五,然后上下相应,而初二三乃始顺从而来比也。上处外,独后于五,是为后夫不得其比,故凶。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此爻凡两言有孚,当分为两说。始言有孚,孚于四也;次言有孚,孚于二也。四乃五之近臣,初与之比,固亦无咎。二与五乃君臣正应,初与二比,则可因二以比五,此则吉之道也。缶指二,虚而能受,故象缶,盈之者五也。谓二五相比之深,如水之盈缶也。始者二往比五,终则五来应二,故曰:终来。二非初之正应,故言它。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五为比主,二应五而自内比之,则无假于它,故言自。贞吉谓六二能固守以正,不比三而比五则吉也。

六三,比之匪人。

匪,非也。比上六之后夫,则所比非其人矣。

六四,外比之,贞吉。

二在内而应五,故曰比之。自内,四在外而承五,故曰外比之。二四皆守正而不与三比,故其占皆曰贞吉。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九五以刚明中正之德居尊,至公无私而下皆顺从,故曰显比。师二至五,比五至二,皆历三爻,故师言三锡,比言三驱。王用三驱失前禽,犹王制,天子不合围之义,禽既去则不追,故曰失前禽,前禽即后夫。众已比五,而上独后至,是为后夫。众皆随五,而上独前去,是为前禽。邑人指二,诫者戒其不妄杀也。是时下皆顺从,而邑人盖知上意,故不待诫。凡此皆吉之道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比道贵先,而上六独为后夫,比之无首者也,故凶。

 

六十四卦表

天火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