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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卦  震下巽上

益,《序卦》:损而不巳必益,故受之以益。盛衰损益如循环,损极必益,理之自然,益所以继损也。为卦巽上震下,雷风二物相益者也。风烈则雷迅,雷激则风怒,雨相助益所以为益,此以象言也。巽震二卦皆由下变而成,阳变而为阴者损也,阴变而为阳者益也。上卦损而下卦益,损上益下所以为益,此以益言也。下厚则上安,故益下为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益者,益于天下之道也,故利有攸往。益之道,可以济险难,利涉大川也。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以卦义与卦才言也,卦之为益,以其损上益下也,损於上而益下,则民说之。无疆,谓无穷极也。自上而降已以下下,其道之大光显也,阳下居初,阴上居四,为自上下下之义。 

利有攸往,中正有庆; 

五以刚阳中正居尊位,二复以中正应之,是以中正之道益天下,天下受其福庆也。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益之为道,於平常无事之际其益犹小;当艰危险难则所益至大,故利涉大川也。於济艰险,乃益道大行之时也。益误作木,或以为上巽下震,故云木道,非也。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 

又以二体言卦才:下动而上巽,动而巽也。为益之道,其动巽顺於理,则其益日进广大,无有疆限也,动而不顺於理,岂能成大益也。 

天施地生,其益无方, 

以天地之功,言益道之大。圣人体之以益天下也。天道资始,地道生物,天施地生,化育万物,各正性命,其益可谓无方矣。方所也。有方所则有限量,无方谓广大无穷极也,天地之益万物,岂有穷际乎。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天地之益无穷者,理而已矣。圣人利益天下之道,应时顺理与天地合,与时偕行也。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风烈则雷迅,雷激则风怒,二物相益者也。君子观风雷相益之相,而求益于己为益之道,无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也。见善能迁,则可以尽天下之善。有过能改,则无过矣。益于人者,则无大于是。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初九,震动之主,刚阳之盛也。居益之时,其才足以益物,虽居至下,而上有六四之大臣应於己。四巽顺之主,上能巽於君,下能顺於贤才也。在下者不能有为也,得在上者应从之,则宜以其道辅於上,作大益天下之事,利用为大作也。居下而得上之用,以行其志,必须所为大善而吉,则无过咎。不能元吉,则不唯在己有咎,乃累乎上,为上之咎也。在至下而当大任,小善不足以称也,故必元吉然后得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为在上所任,所以当大事,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乃为无咎。能致元吉,则在上者任之,为知人已当之为胜任,不然则上下皆有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六二处中正而体柔顺,有虚中之象。人处中正之道,虚其中以求益,而能顺从天下,孰不愿告而益之。孟子曰:夫茍好善,则四海之内皆将轻千里而来,告之以善。夫满则不受,虚则来物,理自然也。故或有可益之事,则众朋助而益之。十者,众辞。众人所是,理之至当也。龟者,占吉凶、辨是非之物,言其至是,龟不能违也。永贞吉,就六二之才而言,二中正虚中,能得众人之益者也,然而质本阴柔,故戒在常永贞固则吉也。求益之道,非永贞则安能守也。损之六五,十朋之则元吉者,盖居尊自损,应下之刚,以柔而居刚,柔为虚,受刚为固守,求益之至善,故元吉也。六二虚中求益,亦有刚阳之应,而以柔居柔,疑益之未固也,故戒能常永贞固则吉也。王用享于帝,吉如二之虚中而能永贞,用以享上帝,犹当获吉,况与人接物,其意有不通乎,求益于人有不应乎。祭天,天子之事,故云王用也。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既中正虚中,能受天下之善而固守,则有有益之事,众人自外来,益之矣。或曰:自外来,岂非谓五乎。曰:如二之中正虚中,天下孰不顾益之。五为正应,固在其中矣。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三居下体之上,在民上者也,乃守令也。居阳应刚,处动之极,居民上而刚决,果於为益者也。果於为益,用之凶事则无咎。凶事谓患难非常之事。三居下之上,在下当承禀於上,安得自任擅为益乎,唯於患难非常之事,则可量宜应卒,奋不顾身庇其民,故无咎也。下专自任,上必忌疾。虽当凶难,以义在可为,然必有其孚诚,而所为合於中道,则诚意通於上,而上信与之矣。专为而无为,上爱民之至诚,固不可也,虽有诚意而所为不合中行,亦不可也。圭者,通信之物。《礼》云: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凡祭祀朝聘用圭玉,所以通达诚信也。有诚孚而得中道,则能使上信之,是犹告公上用圭玉也,其孚能通达於上矣。在下而有为之道,固当有孚中行。又三阴爻而不中,故发此义。或曰,三乃阴柔,何得反以刚果任事?为义曰:三质虽本阴,然其居阳乃自处以刚也,应刚乃志在乎刚也。居动之极,刚果於行也,以此行益,非刚果而何易,所以所胜为义,故不论其本质也。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三益之,独可用于凶事者,以其固有之也,谓专固自任其事也。居下当禀承於上,乃专任其事。唯救民之凶灾,拯时之艰急则可也,乃处急难变故之权宜,故得无咎,若平时则不可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四当益时,处近君之位,居得其正,以柔巽辅上,而下顺应於初刚阳,如是可以益于上也,唯处不得其中,而所应又不中,是不足於中也。故云若行得中道,则可以益于君上,告於上而获信从矣。以柔巽之体非有刚特之操,故「利用为依迁国」。为依,依附于上也。迁国,顺下而动也。上依刚中之君而致其益下,顺刚阳之才以行其事,利用如是也。自古国邑民不安,其居则迁,迁国者顺下而动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爻辞但云:得中行,则告公而获从,象复明之曰:告公而获从者,告之以益天下之志也,志茍在于益天下,上必信而从之。事君者,不患上之不从,患其志之不诚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五刚阳中正居尊位,又得六二之中正相应,以行其益,何所不利!以阳实在中,有孚之象也。以九五之德之才之位而中心至诚,在惠益于物,其至善大吉,不问可知,故云勿问元吉。人君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权,茍至诚,益于天下,天下受其大福,其元吉不假言也。有孚惠我德,人君至诚益于天下,天下之人,无不至诚爱戴,以君之德泽为恩惠也。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人君有至诚惠益天下之心,其元吉不假言也,故云勿问之矣。天下至诚,怀吾德以为惠,是其道大行,人君之志得矣。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上居无位之地,非行益于人者也。以刚处益之极,求益之甚者也,所应者阴,非取善自益者也。利者众人所同欲也。专欲益己,其害大矣,欲之甚则昏敝而忘义理,求之极则侵夺而致仇怨。故夫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孟子谓:先利则不夺不餍。圣贤之深戒也。九以刚而求益之极,众人所共恶,故无益之者,而或攻击之矣。立心勿恒凶,圣人戒,人存心不可专利。云勿恒,如是凶之道也,所当速改也。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理者天下之至,公利者众人所同。欲茍公其心,不失其正理,则与众同利无侵於人,人亦欲与之;若切於好利,蔽於自私,求自益以损於人,则人亦与之力争,故莫肯益之而有击夺之者矣。云莫益之者,非其偏己之辞也。茍不偏己,合於公道,则人亦益之,何为击之乎。既求益于人,至於甚极,则人皆恶而欲攻之,故击之者自外来也。人为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六二中正虚己,益之者自外而至是也,茍为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上九求益之极,击之者自外而至是也。《系辞》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君子脩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易》曰:莫易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君子言动与求,皆以其道乃完善也,不然则取伤而凶矣。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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