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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卦  巽下震上

恒,亨,无咎;利贞。

【注】恒而亨,以济三事也。恒之为道,亨乃无咎也,恒通无咎,乃利正也。

利有攸往。

【注】各得所恒,脩其常道,终则有始,往而无违,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

【注】刚尊柔卑,得其序也。

雷风相与,

【注】长阳长阴,能相成也。

巽而动,

【注】动无违也。

刚柔皆应,

【注】不孤媲也。

恒。

【注】皆可久之道。

恒,亨,无咎;利贞,久於其道也。

【注】道得所久,则常通无咎,而利正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注】得其所久,故不已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注】得其常道,故终则复始,往无穷极。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

【注】言各得其所恒,故皆能长久。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注】天地万物之情,见於所恒也。

象曰:雷风,恒;

【注】长阳长阴,合而相与,可久之道也。

君子以立不易方。

【注】得其所久,故不易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注】处恒之初,最处卦底,始求深者也。求深穷底,令物无余縕,渐以至此,物犹不堪,而况始求深者乎?以此为恒,凶正害德,无施而利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注】虽失其位,恒位于中,可以消悔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注】处三阳之中,居下体之上,处上体之下。上不全尊,下不全卑,中不在体,体在乎恒,而分无所定,无恒者也。德行无恒,自相违错,不可致诘,故或承之羞也。施德於斯,物莫之纳,鄙贱甚矣,故曰贞吝也。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四,田无禽。

【注】恒於非位,虽劳无获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注】居得尊位,为恒之主,不能制义,而系应在二,用心专贞,从唱而已。

妇人之吉,夫子之凶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上六,振恒凶。

【注】夫静为躁君,安为动主。故安者,上之所处也;静者,可久之道也。处卦之上,居动之极,以此为恒,无施而得也。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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