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周易注查询

离下艮上
贲,亨,小利有攸往。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注】刚柔不分,文何由生?故坤之上六来居二位,柔来文刚之义也。柔来文刚,居位得中,是以亨。干之九二,分居上位,分刚上而文柔之义也。刚上文柔,不得中位,不若柔来文刚,故小利有攸往。
天文也。
【注】刚柔交错而成文焉,天之文也。
文明以止,人文也。
【注】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人之文也。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注】解天之文,则时变可知也;解人之文,则化成可为也。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注】处贲之时,止物以文明,不可以威刑,故君子以明庶政,而无敢折狱。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注】在贲之始,以刚处下,居於无位,弃於不义,安夫徒步以从其志者也。故饰其趾,舍车而徒,义弗乘之谓也。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六二,贲其须。
【注】得其位而无应,三亦无应,俱无应而比焉,近而相得者也。须之为物,上附者也。循其所履以附于上,故曰贲其须也。
《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注】处下体之极,居得其位,与二相比,俱履其正,和合相润,以成其文者也。既得其饰,又得其润,故曰「贲如濡如」也。永保其贞,物莫之陵,故曰「永贞吉」也。
《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注】有应在初而阂於三,为己寇难,二志相感,不获通亨,欲静则疑初之应,欲进则惧三之难,故或饰或素,内怀疑惧也。鲜絜其马,翰如以待,虽履正位,未敢果其志也。三为刚猛,未可轻犯,匪寇乃婚,终无尤也。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六五,贲於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注】处得尊位,为饰之主,饰之盛者也。施饰於物,其道害也。施饰丘园,盛莫大焉,故贲於束帛,丘园乃落;贲於丘园,帛乃戋戋。用莫过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上九,白贲,无咎。
【注】处饰之终,饰终反素,故在其质素,不劳文饰而无咎也。以白为饰,而无患忧,得志者也。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六十四卦表
![]() |
![]() |
![]() |
![]() |
![]() |
![]() |
![]() |
![]() | ← 上卦 ↓ 下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