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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卦 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无咎。
【注】丈人,嚴莊之稱也。為師之正,丈人乃吉也。興役動眾,无功,罪也。故吉乃无咎也。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
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注】毒,猶役也。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注】為師之始,齊師者也。齊眾以律,失律則散,故「師出以律」。律不可失,失律而臧,何異於否?失令有功,法所不赦,故師出不以律,否臧皆凶。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
【注】以剛居中,而應於五,在師而得其中者也。承上之寵,為師之主,任大役重,无功則凶,故吉乃无咎也。行師得吉,莫善懷邦,邦懷眾服,錫莫重焉,故乃得成命。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六三,師或輿尸,凶。
【注】以陰處陽,以柔乘剛,進則无應,退无所守,以此用師,宜獲輿尸之凶。
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六四,師左次,无咎。
【注】得位而无應。无應不可以行,得位則可以處,故左次之而无咎也。行師之法,欲右背高,故左次之。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注】雖不能有獲,足以不失其常也。
六五,用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注】處師之時,柔得尊位,陰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後應,往必得直,故「田有禽」也。物先犯己,故可以執言而无咎也。柔非軍帥,陰非剛武,故不躬行,必以授也。授不得王,則眾不從,故長子帥師可也。弟子之凶,故其宜也。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注】處師之極,師之終也。大君之命,不失功也;開國承家,以寧邦也;小人勿用,非其道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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