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周易注查詢
離下艮上
賁,亨,小利有攸往。
《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注】剛柔不分,文何由生?故坤之上六來居二位,柔來文剛之義也。柔來文剛,居位得中,是以亨。乾之九二,分居上位,分剛上而文柔之義也。剛上文柔,不得中位,不若柔來文剛,故小利有攸往。
天文也。
【注】剛柔交錯而成文焉,天之文也。
文明以止,人文也。
【注】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人之文也。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注】解天之文,則時變可知也;解人之文,則化成可為也。
《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獄。
【注】處賁之時,止物以文明,不可以威刑,故君子以明庶政,而无敢折獄。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注】在賁之始,以剛處下,居於无位,棄於不義,安夫徒步以從其志者也。故飾其趾,舍車而徒,義弗乘之謂也。
《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六二,賁其須。
【注】得其位而无應,三亦无應,俱无應而比焉,近而相得者也。須之為物,上附者也。循其所履以附於上,故曰賁其須也。
《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注】處下體之極,居得其位,與二相比,俱履其正,和合相潤,以成其文者也。既得其飾,又得其潤,故曰「賁如濡如」也。永保其貞,物莫之陵,故曰「永貞吉」也。
《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注】有應在初而閡於三,為己寇難,二志相感,不獲通亨,欲靜則疑初之應,欲進則懼三之難,故或飾或素,內懷疑懼也。鮮絜其馬,翰如以待,雖履正位,未敢果其志也。三為剛猛,未可輕犯,匪寇乃婚,終无尤也。
《象》曰: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六五,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注】處得尊位,為飾之主,飾之盛者也。施飾於物,其道害也。施飾丘園,盛莫大焉,故賁於束帛,丘園乃落;賁於丘園,帛乃戔戔。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上九,白賁,无咎。
【注】處飾之終,飾終反素,故在其質素,不勞文飾而无咎也。以白為飾,而无患憂,得志者也。
《象》曰:白賁无咎,上得志也。
六十四卦表
|
|
|
|
|
|
|
| ← 上卦 ↓ 下卦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