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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 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師。
豫者安和悅樂之義,內坤順而外震動,順以動則人心和樂,故建侯行師二者皆利。豫之主爻在四,四震體,震為長子,是宜立之為君,故其象為建侯。四互坎險,以一陽統眾陰,故其象為行師。
初六,鳴豫,凶。
四為豫之主爻,初與四應而鳴聲相和,故曰鳴豫。以陰柔居豫之初而不中不正,此乃乍得志之小人也。恃有強援在上,遂恣其逸樂而聲聞於外,凶之道也。彖辭之義為和豫,爻辭之義則為逸豫,非其說之不一也。彖自彖義,爻自爻義,各有所取也。
六二,介於石,不終日,貞吉。
介於石,素有定見也。不終日,知幾之速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雖在初與三之間,不為逸樂所移,故爻辭不言豫而獨言貞吉,謂能固守以正而吉也。豫諸爻惟六二正,而且中,故其象如此。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盱張目上視也,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仰望于四,此乃近上之小人也。小人附勢自以為樂,能无悔乎?其象如此,其占為事當速悔,若猶豫遲疑,則又有後悔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由謂由己非由乎人也,九四處眾陰之中,自得其樂,故曰由豫,與由頤之由同。大有得謂五陰皆為九四所有也,朋指在下三陰,四能盡其忠誠,勿懷疑二,則朋皆翕從,何患其不速簪也。盍合也,九四為豫之主爻,而逼近六五之柔君,故其象占如此。
六五,貞疾,恒不死。
陰柔居尊,沈溺于豫,固執而不知變,是為貞疾。受制於權臣,此腹心之痼疾也。疾者豫之反。書金縢云:王有疾弗豫是也。有疾則弗豫,故六五不言豫,權雖去己,位則未亡,遂得恒久而不死。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冥暗也,與升上六之冥同,同以陰柔處豫之極,迷而忘返是為冥豫。渝變也,以其動體而能變,故其占,又為其事雖成,而能有渝則无咎。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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