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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卦 兌下坤上
臨,《序卦》: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蠱者,事也。有事則可大矣,故受之以臨也。韓康伯云:可大之業,由事而生。二陽方長而盛大,故為臨也。為卦澤上有地,澤上之地,岸也,與水相際,臨近乎水,故為臨。天下之物,密近相臨者莫若地與水,故地上有水則為比,澤上有地則為臨也。臨者,臨民臨事,凡所臨皆是。在卦取自上臨下,臨民之義。
臨,元亨,利貞。
以卦才言也,臨之道如卦之才,則大亨而正也。
至于八月有凶。
二陽方長於下,陽道嚮盛之時。聖人豫為之戒。曰:陽雖方長,至於八月,則其道消矣,是有凶也。大率聖人為戒,必於方盛之時,方盛而慮,衰則可以防,其滿極而圖其永久,若既衰而後戒,亦无及矣。自古天下安治,未有久而不亂者,蓋不能戒於盛也。方其盛而不知戒,故狃安富而驕侈,生樂舒肆則綱紀壞忘,禍亂則釁孽萌,是以浸淫不知亂之至也。
彖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道也。
浸,漸也。二陽長於下而漸進也。下兌上坤,和說而順也。剛得中道而有應助,是以能大亨而得正,合天之道。剛正而和順,天之道也。化育之功所以不息者,剛正而和順而已。以此臨人臨事臨天下,莫不大亨而得正也。兌為說,說乃和也。夬《彖》云:決而和。
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臨,二陽生,陽方漸盛之時,故聖人為之戒,云:陽雖方長,然至于八月則消而凶矣。八月謂陽生之八月,陽始生於復,自復至遯,凡八月,自建子至建未也,二陰長而陽消矣,故云消不久也。在陰陽之氣言之,則消長如循環,不可易也;以人事言之,則陽為君子,陰為小人,方君子道長之時,聖人為之誡,使知極則有凶之理,而虞備之常,不至於滿極,則无凶也。
象曰: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无窮,容保民无疆。
澤之上有地,澤岸也。水之際也,物之相臨與含容,无若水之在地,故澤上有地為臨也。君子觀親臨之象,則教思无窮。親臨於民則有教導之意思也。无窮至誠无斁*也。觀含容之象,則有容保民之心。无疆,廣大无疆限也。含容有廣大之意,故為无窮无疆之義。
*註:斁,音「義」。
初九,咸臨,貞吉。
咸,感也。陽長之時,感動於陰。四應於初,感之者也。比他卦相應尤重四,近君之位。初得正位與四感應,是以正道為當位,所信任得行其志,獲乎上而得行其正道,是以吉也。他卦初上,爻不言得位、失位,蓋初終之義為重也。臨則以初得位,居正為重。凡言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則吉者,有貞固守之則吉者,各隨其事也。
象曰:咸臨貞吉,志行正也。
所謂貞吉,九之志在於行正也,以九居陽又應四之正,其志正也。
九二,咸臨,吉,无不利。
二方陽長而漸盛,感動於六五,中順之君,其交之親,故見信任,得行其志,所臨吉而无不利也。吉者,已然如是故吉也。无不利者,將然於所施為,无所不利也。
象曰:咸臨吉无不利,未順命也。
未者,非遽之辭。《孟子》:「或問,勸齊伐燕,有諸?曰:未也。」又云:「仲子所食之栗,伯夷之所樹歟?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史記》侯贏曰:人固未易。知古人用字之意皆如此。今人大率用對已字,故意似異,然實不殊也。九二與五感應以臨下,蓋以剛德之長而又得中至誠相感,非由順上之命也,是以吉而无不利。五順體,而二說體,又陰陽相應,故象特明,其非由說順也。
六三,甘臨,无攸利,既憂之,无咎。
三居下之上,臨人者也。陰柔而說體,又處不中正以甘說臨人者也。在上而以甘說臨下,失德之甚,无所利也。兌性既說,又乘二陽之上,陽方長而上進,故不安而益甘,既知危懼而憂之,若能持謙守正至誠以自處,則无咎也。邪說由己能憂而改之,復何咎乎。
象曰: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
陰柔之人,處不中正而居下之上,復乘二陽,是處不當位也。既能知懼而憂之,則必強勉自改,故其過咎不長也。
六四,至臨,无咎。
四居上之下,與下體相比,是切臨於下,臨之至也。臨道尚近,故以比為至四居正位,而下應於剛陽之初,處近君之位,守正而任賢,以親臨於下,是无咎,所處當也。
象曰:至臨无咎,位當也。
居近君之位,為得其任,以陰處四,為得其正,與初相應,為下賢,所以无咎,蓋由位之當也。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
五以柔中順,體居尊位,而下應於二,剛中之臣,是能倚任於二,不勞而治,以知臨下者也。夫以一人之身,臨乎天下之廣,若區區自任,豈能周於萬事,故自任其知者,適足為不知,惟能取天下之善,任天下之聰明,則无所不周,是不自任其知,則其知大矣。五順應於九二剛中之賢,任之以臨下,乃己以明知臨天下,大君之所宜也,其吉可知。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君臣道合,蓋以氣類相求。五有中德,故能倚任剛中之賢,成大君之宜,成知臨之功,蓋由行其中德也。人君之於賢才,非道同德合,豈能用也。
上六,敦臨,吉,无咎。
上六坤之極,順之至也,而居臨之終,敦厚於臨也。與初二雖非正應,然大率陰求於陽,又其至順,故志在從乎二陽,尊而應卑,高而從下,尊賢取善,敦厚之至也,故曰敦臨。所以吉而无咎,陰柔在上,非能臨者,宜有咎也,以其敦厚於順剛,是以吉而无咎。六居臨之終,而不取極義,臨无過極,故止為厚義。上无位之地,止以在上言。
象曰: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志在內,應乎初與二也。志順剛陽而敦篤,其吉可知也。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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