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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卦 兌下坎上
節,亨。苦節不可貞。
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
【注】坎陽而兌陰也。陽上而陰下,剛柔分也。剛柔分而不亂,剛得中而為制,主節之義也。節之大者,莫若剛柔分,男女別也。
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
【注】為節過苦,則物所不能堪也;物不能堪,則不可復正也。
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
【注】然後及亨也。无說而行險,過中而為節,則道窮也。
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初九,不出戶庭,无咎。
【注】為節之初,將整離散而立制度者也。故明於通塞,慮於險偽,不出戶庭,慎密不失,然後事濟而无咎也。
象曰:不出門庭,凶。知通塞也。
九二,不出門庭,凶。
【注】初已造之,至二宜宣其制矣,而故匿之,失時之極,則遂廢矣。故不出門庭則凶也。
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无咎!
【注】若,辭也。以陰處陽,以柔乘剛,違節之道,以至哀嗟。自己所致,无所怨咎,故曰无咎也。
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六四,安節,亨。
【注】得位而順,不改其節而能亨者也。承上以斯,得其道也。
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
【注】當位居中,為節之主,不失其中,不傷財,不害民之謂也。為節之不苦,非甘而何?術斯以往,往有尚也。
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
【注】過節之中,以至亢極,苦節者也。以斯施人,物所不堪,正之凶也。以斯脩身,行在无妄,故得悔亡。
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六十四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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