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卦(天火同人),《周易》第 13 卦,乾上離下。天與火同向上,志同者相聚。與人和同要出於公心,「同人于野」才亨通;若只親近宗族小圈子,便有憾吝。

卦辭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傳

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象傳

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六爻

六爻 · 由初至上
上九
POS 6
同人于郊,无悔。
九五
POS 5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九四
POS 4
乘其墉,弗克攻,吉。
九三
POS 3
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六二
POS 2
同人于宗,吝。
初九
POS 1
同人于門,无咎。

諸家註解

8 本註疏

王弼周易注(王弼)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

注二為同人之主。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

注所以乃能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

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

注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相應不以邪,而以中正應之。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貞。

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注君子以文明為德。

象曰:天與火,同人;

注天體在上而火炎上,同人之義也。

君子以類族辨物。

注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初九,同人于門,无咎。

注居同人之始,為同人之首者也。无應於上,心无係吝,通夫大同,出門皆同,故曰同人于門也。出門同人,誰與為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九二,同人于宗,吝。

注應在乎五,唯同於主,過主則否,用心偏狹,鄙吝之道。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注居同人之際,履下卦之極,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物黨相分,欲乖其道,貪於所比,據上之應。其敵剛健,非力所當,故伏戎于奔,不敢顯亢也。升其高陵,望不敢進,量斯勢也,三歲不能興者也。三歲不能興,則五道亦以成矣,安所行焉。

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注安,辭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注處上攻下,力能乘墉者也。履非其位,以與人爭。二自五應,三非犯己,攻三求二,尤而效之,違義傷理,眾所不與,故雖乘墉而不克也。不克則反,反則得吉也。不克乃反,其所以得吉,困而反則者也。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注彖曰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然則體柔居中,眾之所與;執剛用直,眾所未從,故近隔乎二剛,未獲厥志,是以先號咷也。居中處尊,戰必克勝,故後笑也。不能使物自歸,而用其強直,故必須大師克之,然後相遇也。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注郊者,外之極也。處同人之時,最在於外,不獲同志,而遠於內爭,故雖无悔吝,亦未得其志。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注凡處同人而不泰焉,則必用師矣。不能大通,則各私其黨而求利焉。楚人亡弓,不能亡楚;愛國愈甚,益為它災,是以同人不弘。剛健之爻,皆至用師也。

焦氏易林

本卦演為六十四 · 漢 焦延壽
林同人之同人 本卦林辭

密槖山巔,銷鋒鑄刃。示不復用,天下大勸。

之乾

一臂六手,不便於口。莫肯與用,利弃我走。

之坤

獐鹿逐牧,飽歸其居,安息無悔。

之屯

鴻魚逆流,至人潜渚。蓬蒿代柱,大屋顛倒。

之蒙

三羖五牂,相隨俱行。迷入空澤,經涉六駮。為所傷賊。

之需

黃帝出遊,駕龍乘馬。東上太山,南過齊魯。邦國咸喜。

之訟

履危不安,心欲東西。步走逐鹿,空無所得。

之師

望尚阿衡,太宰周公。藩屏湯武,立為侯王。

之比

白龍黑虎,起伏俱怒。戰於阪兆,蚩尤走敗。死於魯首。

之小畜

載石上山,步跌不前。嚬眉之憂,不得所歡。

之履

周德既成,杼軸不傾。申酉跌暮,耋老衰去。箴石不祐。

之泰

乘雲帶雨,與飛鳥俱。舉動千里,見我慈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