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卦(澤火革),《周易》第 49 卦,兌上離下。水火相息,舊局不能不變。變革要等時機成熟,「已日乃孚」,眾人信服才動;湯武革命,順天應人。

卦辭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彖傳

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象傳

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曆明時。

六爻

六爻 · 由初至上
上六
POS 6
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
九五
POS 5
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九四
POS 4
悔亡有孚,改命吉。
九三
POS 3
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六二
POS 2
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初九
POS 1
鞏用黃牛之革。

諸家註解

7 本註疏

王弼周易注(王弼)

巳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注夫民可與習常,難與適變;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革之為道,即日不孚,已日乃孚也。孚,然後乃得元亨,利貞,悔亡也。已日而不孚,革不當也。悔吝之所生,生乎變動者也。革而當,其悔乃亡也。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注凡不合然後乃變生,變之所生,生於不合者也。故取不合之象以為革也。息者,生變之謂也。火欲上而澤欲下,水火相戰,而後生變者也。二女同居,而有水火之性,近而不相得也。

巳日乃孚,革而信之。 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

注夫所以得革而信者,文明以說也。文明以說,履正而行,以斯為革,應天順民,大亨以正者也。革而大亨以正,非當如何。

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注歷數時會,存乎變也。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注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固夫常中,未能應變者也。此可以守成,不可以有為也。鞏,固也。黃,中也。牛之革,堅仞不可變也。固之所用,常中堅仞,不肯變也。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注陰之為物,不能先唱,順從者也。不能自革,革已乃能從之,故曰已日乃革之也。二與五雖有水火殊體之異,同處厥中,陰陽相應,往必合志,不憂咎也,是以征吉而无咎。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注已處火極,上卦三爻,雖體水性,皆從革者也。自四至上,從命而變,不敢有違,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實誠,故曰有孚。革言三就,有孚而猶征之,凶其宜也。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注初九處下卦之下,九四處上卦之下,故能變也。无應,悔也。與水火相比,能變者也,是以悔亡。處水火之際,居會變之始,能不固吝,不疑於下,信志改命,不失時願,是以吉也。有孚則見信矣,見信以改命,則物安而无違,故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處上體之下,始宜命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注信志而行。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注未占而孚,合時心也。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

注居變之終,變道已成。君子處之,能成其文,小人樂成,則變面以順上也。

征凶,居貞吉。

注改命創制,變道已成。功成則事捐,事捐則无為。故居則得正而吉,征則躁擾而凶也。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焦氏易林

本卦演為六十四 · 漢 焦延壽
林革之革 本卦林辭

馬服長股,宜行善市。蒙佑諧偶,獲金五倍。

之乾

高原峻山,陸土少泉。草木林麓,喜得所蓄。

之坤

一門二關,結緝不便。峻道異路,日暮不到。

之屯

憂禍解除,喜至慶來。坐立懽門,與樂為鄰。

之蒙

踈類異路,心不相慕。牝牛牡猳,鰥无室家。

之需

太王為父,王季孝友。文武聖明,仁政興起。旦隆四國,載福綏厚。

之訟

臨河求鯉,燕婉失餌。屏氣攝息,不得鯉子。

之師

買利求福,莫如南國。仁德所在,金玉為寶。

之比

白虎赤憤,闚觀王庭。宮闕被甲,大小出征。天地煩憒,育不能嬰。

之小畜

子車鍼虎,善人危殆。黃鳥悲鳴,傷國无輔。

之履

兩目失明,日暮无光。脛足跛步,不可以行。頓於丘傍。

之泰

羅網四張,鳥无所翔。征伐困極,飢窮不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