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濟卦(火水未濟),《周易》第 64 卦,離上坎下。火在水上,六爻皆失位,事尚未成。《周易》以此卦作結,小狐渡河濕了尾巴;未完成,正是生生不息之意。

卦辭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无攸利。

彖傳

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象傳

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六爻

六爻 · 由初至上
上九
POS 6
有孚于飲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六五
POS 5
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九四
POS 4
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六三
POS 3
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九二
POS 2
曳其輪,貞吉。
初六
POS 1
濡其尾,吝。

諸家註解

7 本註疏

王弼周易注(王弼)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无攸利。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

注以柔處中,不違剛也;能納剛健,故得亨也。

小狐汔濟;未出中也。

注小狐不能涉大川,須汔然後乃能濟。處未濟之時,必剛健拔難,然後乃能濟。汔乃能濟,未能出險之中。

濡其尾,无攸利;不續終也。

注小狐雖能渡,而无餘力,將濟而濡其尾,力竭於斯,不能續終,險難猶未足以濟也。濟未濟者,必有餘力也。

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注位不當,故未濟;剛柔應,故可濟。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注辨物居方,令物各當其所也。

初六,濡其尾,吝。

注處未濟之初,最居險下,不可以濟者也。而欲之其應,進則溺身。未濟之始,始於既濟之上六也,濡其首猶不反,至於濡其尾,不知紀極者也。然以陰處下,非為進亢,遂其志者也。困則能反,故不曰凶。事在已量,而必困乃反,頑亦甚矣,故曰吝也。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九二,曳其輪,貞吉。

注體剛履中,而應於五,五體陰柔,應與而不自任者也。居未濟之時,處險難之中,體剛中之質,而見任與,拯救危難,經綸屯蹇者也。用健拯難,靖難在正,而不違中,故曳其輪,貞吉也。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注位雖不正,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注以陰之質,失位居險,不能自濟者也。以不正之身,力不能自濟,而求進焉,喪其身也,故曰征凶也。二能拯難,而已比之,棄己委二。載二而行,溺可得乎?何憂未濟?故曰利涉大川。

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注處未濟之時,而出險難之上,居文明之初。體乎剛質,以近至尊,雖履非其位,志在乎正,則吉而悔亡矣。其志得行,靡禁其威,故曰震用伐鬼方也。伐鬼方者,興衰之征也,故每至興衰而取義焉。處文明之初,始出於難,其德未盛,故曰三年也。五居尊以柔,體乎文明之盛,不奪物功者也,故以大國賞之也。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六五,貞吉,?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注以柔居尊,處文明之盛,為未濟之主,故必正然後乃吉,吉乃得无悔也。夫以柔順文明之質,居於尊位,付與於能,而不自役,使武以文,御剛以柔,斯誠君子之光也。付物以能,而不疑也,物則竭力,功斯克矣,故曰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上九,有孚于飲酒,?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注未濟之極,則反於既濟。既濟之道,所任者當也。所任者當,則可信之无疑,而己逸焉。故曰有孚于飲酒,无咎也。以其能信於物,故得逸豫而不憂於事之廢。苟不憂於事之廢,而耽於樂之甚,則至于失節矣。由於有孚,失於是矣,故曰濡其首,有孚,失是也。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焦氏易林

本卦演為六十四 · 漢 焦延壽
林未濟之未濟 本卦林辭

忠慢未習,單酒糗脯。數至神前,欲求所顧,反得大患。

之乾

旦生夕死,名曰嬰鬼,不可得視。

之坤

大步上車,南到喜家。送我狐裘,與福喜來。

之屯

西多小星,三五在東。早夜晨行,勞苦无功。

之蒙

北陸藏冰,君子心悲。困於粒食,鬼驚我門。

之需

山水暴怒,壞折梁柱。稽難行旅,留連愁苦。

之訟

比目四翼,來安吾國。福喜上堂,與我同床。

之師

狡兔趯趯,良犬逐咋。雄雌爰爰,為鷹所獲。

之比

增祿益福,喜來入室,解除憂惑。

之小畜

騎龍乘鳳,上見神公。彭祖受刺,王喬贊通。巫咸就位,拜福无窮。

之履

天火卒起,燒我旁里。延及吾家,空盡己財。

之泰

金帛共寶,宜與我市。嫁娶有息,利得過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