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卦(澤地萃),《周易》第 45 卦,兌上坤下。澤水積聚於地上,人物薈萃。會聚要有主心骨,王至宗廟以合人心;人多易亂,還須整修兵器以戒不虞。
卦辭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象傳
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六爻
六爻 · 由初至上諸家註解
7 本註疏王弼周易注(王弼)
萃,亨;
注聚乃通也。
王假有廟。
注假,至也。王以聚至有廟也。
利見大人。亨,利貞。
注聚得大人,乃得通而利正也。
用大牲吉。
注全乎聚道,用大牲乃吉也。聚道不全而用大牲,神不福也。
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
注但順而說,則邪佞之道也;剛而違於中應,則強亢之德也。何由得聚?順說而以剛為主,主剛而履中,履中以應,故得聚也。
王假有廟,致孝享也。
注全聚,乃得致孝之亨也。
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
注大人,體中正者也。通聚以正,聚乃得全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注順以說而不捐剛,順天命者也。天德剛而不違中,順天則說,而以剛為主也。
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注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情同而後乃聚,氣合而後乃群。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注聚而无防,則眾生心。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
注有應在四,而三承之,心懷嫌疑,故有孚不終也。不能守道,以結至好,迷務競爭,故乃亂乃萃也。一握者,小之貌也。為笑者,懦劣之貌也。己為正配,三以近寵,若安夫卑退,謙以自牧,則勿恤而往无咎也。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注居萃之時,體柔當位,處坤之中。己獨處正,與眾相殊,異操而聚,民之多僻,獨正者危。未能變體以遠於害,故必見引,然後乃吉而无咎也。禴,殷春祭名也,四時祭之省者也。居聚之時,處於中正,而行以忠信,故可以省薄薦於鬼神也。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注履非其位,以比於四,四亦失位,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干人之應,害所起也,故萃如嗟如,无攸利也。上六亦无應而獨立,處極而憂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與其萃於不正,不若之於同志,故可以往而无咎也。二陰相合,猶不若一陰一陽之應,故有小吝也。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无咎。
注履非其位,而下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後无咎也。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注處聚之時,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四專而據,己德不行,自守而已,故曰无咎,匪孚。夫脩仁守正,久必悔消,故曰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注處聚之時,居於上極,五非所乘,內无應援。處上獨立,近遠无助,危莫甚焉。齎咨,嗟歎之辭也。若能知危之至,懼禍之深,憂病之甚,至于涕洟,不敢自安,亦眾所不害,故得无咎也 。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周易正義(孔穎達)
萃,亨,
聚乃通也。
疏 正義曰:「萃」,卦名也,又萃聚也,聚集之義也。能招民聚物,使物歸而聚已,故名為「萃」也。亨者,通也。擁隔不通,無由得聚,聚之為事,其道必通,故云「萃亨」。
王假有廟。
假,至也,王以聚至有廟也。
疏 正義曰:假,至也。天下崩離,則民怨神怒,雖復享祀,與無廟同。王至大聚之時,孝德乃昭,始可謂之「有廟」矣,故曰「王假有廟」。
利見大人,亨,利貞。
聚得大人,乃得通而利正也。
疏 正義曰:聚而無主,不散則亂。惟有大德之人,能弘正道,乃得常通而利正,故曰「利見大人,亨,利貞」也。
用大牲,吉。
全乎聚道,「用大牲乃吉」也。聚道不全,而用大牲,神不福也。
疏 正義曰:大人為王,聚道乃全,以此而用大牲,神明降福。故曰「用大牲,吉也」。
利有攸往。
疏 正義曰:人聚神祐,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也。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
但「順而說」,則邪佞之道也。剛而違於中應,則強亢之德也。何由得聚?順說而以剛為主,主剛而履中,履中以應,故得聚也。
疏 「《彖》曰」至「故聚也」。○正義曰:萃,聚者,訓,「萃」名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者,此就二體及九五之爻釋所以能聚也。若全用順說,則邪佞之道興;全用剛陽,而違於中應,則強亢之德著,何由得聚?今「順以說」,而剛為主,則非邪佞也。應不失中,則非偏亢也。如此方能聚物,故曰「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
王假有廟,致孝享也。
全聚乃得致孝之享也。
疏 正義曰:享,獻也。聚道既全,可以至於「有廟」,設祭祀而「致孝享」也。
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
大人,體中正者也。通眾以正,聚乃得全也。
疏 正義曰:釋聚所以利見大人,乃得通而利正者,良由大人有中正之德,能以正道通而化之,然後聚道得全,故曰「聚以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順以說」而不損剛,「順天命」者也。天德剛而不違中,順天則說,而以剛為主也。
疏 正義曰:天之為德,剛不違中,今「順以說」,而以剛為主,是「順天命」也。動順天命,可以享於神明,無往不利,所以得用大牲,吉。「利有攸往」者,只為「順天命」也。
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情同而後乃聚,氣合而後乃群。
疏 正義曰:此廣明萃義而歎美之也。凡物所以得聚者,由情同也。情志若乖,無由得聚,故「觀其所聚,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聚而無防,則眾心生,
疏 正義曰:澤上於地,則水潦聚,故曰「澤上於地,萃」也。除者,治也。人既聚會,不可無防備。故君子於此之時,脩治戎器以戒備不虞也。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
有應在四而三承之,心懷嫌疑,故「有孚不終」也。不能守道,以結至好,迷務競爭,故「乃亂乃萃」也。一握者,小之貌也。為笑者,懦劣之貌也。已為正配,三以近寵,若安夫卑退,謙以自牧,則「勿恤」而「往無咎」也。
疏 「初六有孚」至「往無咎」。○正義曰:「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者,初六有應在四,而三承之,萃聚之時,貴於近合,見三承四,疑四與三,始以中應相信,末以他意相阻,故曰「有孚不終」也。既心懷嫌疑,則情意迷亂,賓士而行,萃不以禮,故曰「乃亂乃萃」。一握者,小之貌也,自比一握之問,言至小也。為笑者,非嚴毅之容,言懦劣也。已為正配,三以近寵。若自號比為一握之小,執其謙退之容,不與物爭,則不憂於三,往必得合而「無咎」矣,故曰「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也。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疏 正義曰:「其志亂」者,只為疑四與三,故志意迷亂也。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
居萃之時,體柔當位,處坤之中,己獨處正,與眾相殊,異操而聚,民之多僻,獨正者危。未能變體以遠於害,故必見引,然後乃「吉」而「無咎」也。禴,殷者祭名也,四時祭之省者也。居聚之時,處於中正,而行以忠信致之。以省薄薦於鬼神也。
疏 「六二」至「利用禴」。○正義曰:「引吉無咎」者,萃之為體,貴相從就,聚道乃成。今六二以陰居陰,復在坤體,志於靜退,則是守中未變,不欲相從者也。乖眾違時則致危害,故須牽引乃得「吉」而「無咎」也,故曰「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者,禴,殷春祭之名也。四時之祭最薄者也。雖乖於眾,志須牽引。然居中得正,忠信而行,故可以省薄祭於鬼神也,故曰「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疏 正義曰:「中未變也」者,釋其所以須引乃吉,良由居中未變。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
履非其位,以比於四,四亦失位。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幹人之應,害所起也,故「萃如嗟如,無攸利」也。上六亦無應而獨立,處極而憂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與其萃於不正,不若之於同志,故可以往而無咎也。二陰相合,猶不若一陰一陽之應,故有「小吝」也。
疏 「六三萃如嗟如」至「小吝」。○正義曰:居萃之時,「履非其位,以比於四,四亦失位。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幹人之應,害所起也」,故曰「萃如,嗟如,無攸利」也。「往無咎,小吝」者,「上六亦無應而獨立,處極而憂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與其萃於不正,不若之於同志,故可往而無咎」。但以上六是陰,已又是陰,以「二陰相合,猶不若一陰一陽之應,故有小吝也」。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疏 正義曰:以上體柔巽,以求其朋,故三可以往而無咎也。
九四,大吉,無咎。
履非其位而下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後「無咎」也。
疏 正義曰:以陽處陰,明履非其位,又不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是其凶也。若以萃之時,立夫大功,獲其大吉乃得無咎,故曰「大吉,無咎」。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疏 正義曰:「位不當」者,謂以陽居陰也。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處聚之時,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四專而據,己德不行,自守而己,故曰「無咎匪孚」。夫脩仁守正,久必悔消,故曰「元永貞,悔亡」。
疏 「九五」至「悔亡」。○正義曰:九五處聚之時,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既得盛位,所以「無咎」。「匪孚」者,良由四專而據,已德化不行,信不孚物,自守而已,故曰「無咎,匪孚」。若能修夫大德,久行其正,則其悔可消,故曰「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疏 正義曰:「志未光也」者,雖有盛位,然德未行,久乃悔亡。今時志意未光大也。
上六,齎咨涕洟,無咎。
處聚之時,居於上極,五非所乘,內無應援。處上獨立,近遠無助,危莫甚焉。齎咨,嗟歎之辭也。若能知危之至,懼禍之深,憂病之甚,至於涕洟,不敢自安,亦無所不害,故得「無咎」也。
疏 正義曰:「齎咨」者,居萃之時,最處上極,五非所乘,內又無應,處上獨立,無其援助,危亡之甚,居不獲安,故「齎咨」而嗟歎也。若能知有危亡,懼害之深,憂危之甚,至於涕洟滂沱,如此居不獲安,方得無所不害,故「無咎」矣。自目出曰涕,自鼻出曰洟。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疏 正義曰:「未安上」者,未敢安居其上所乘也。
周易集解(李鼎祚)
崔憬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故言物相遇而後聚。
坤下兌上
萃,亨,王假有廟。
虞翻曰:觀上之四也。觀乾爲王。假,至也。艮爲廟,體觀享祀,上之四,故「假有廟,致孝享」矣。
利見大人,亨,利貞。
虞翻曰:大人謂五。三四失位,利之正。變成離,離爲見。故「利見大人,亨,利貞」。聚以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虞翻曰:坤爲牛,故曰大牲,四之三,折坤得正,故用大牲吉。三往之四,故「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鄭玄曰:萃,聚也。坤爲順。兌爲悅。臣下以順道承事其君,說德居上待之。上下相應,有事而和通,故曰萃亨也。假,至也。互有艮巽,巽爲木,艮爲闕。木在闕上,宮室之象也。四本震爻,震爲長子。五本坎爻,坎爲隱伏。居尊而隱伏,鬼神之象。長子入闕升堂,祭祖禰之禮也。故曰王假有廟。二本離爻也。離爲目,居正應五,故利見大人矣。大牲,牛也。言大人有嘉會時可幹事,必殺牛而盟,既盟則可以往,故曰利往。
案:坤爲牛,巽木下剋坤土,殺牛之象也。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
荀爽曰:謂五以剛居中,群陰順悅而從之,故能聚衆也。
王假有廟,
陸績曰:王,五。廟,上也。王者聚百物以祭其先,諸侯助祭于廟中。假,大也。言五親奉上矣。
致孝享也。
虞翻曰:享,享祀也。五至初,有觀象,謂享坤牛,故致孝享矣。
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
虞翻曰:坤爲聚,坤三之四,故聚以正也。
利貞。
《九家易》曰:五以正聚陽,故曰利貞。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虞翻曰:坤爲順,巽爲命,三往之四,故順天命也。
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虞翻曰:三四易位成離坎。坎月離日,日以見天,月以見地,故天地之情可見也。與大壯、咸、恒同義也。
《象》曰:澤上於地,萃。
荀爽曰:澤者卑下,流潦歸之,萬物生焉,故謂之萃也。
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虞翻曰:君子謂五。除,修,戎,兵也,《詩》曰:修爾車馬,弓矢戎兵。陽在三四爲脩。坤爲器。三四之正,離爲戎兵、甲胄、飛矢。坎爲弓弧,巽爲繩。艮爲石,謂穀甲胄,鍛厲矛矢。故除戎器也。坎爲寇,坤爲亂,故戒不虞也。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
虞翻曰:孚,謂五也。初四易位,五坎中,故有孚。失正當變,坤爲終,故不終。萃。聚也。坤爲亂爲聚,故乃亂乃萃。失位不變,則相聚爲亂。故《象》曰「其志亂」也。
若號,一握爲笑,勿恤,往无咎。
虞翻曰:巽爲號,艮爲手,初稱一,故一握。初動成震,震爲笑。四動成坎,坎爲恤。故「若號一握爲笑,勿恤」。初之四得正,故往无咎矣。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虞翻曰:坎爲志,初不之四,其志亂也。
六二,引吉,无咎。
虞翻曰:應巽爲繩,艮爲手,故引吉。得正應五,故无咎。利引四之初,使避已,已得之五也。
孚乃利用禴。
虞翻曰:孚謂五。禴,夏祭也。體觀象,故利用禴。四之三,故用大牲。離爲夏,故禴祭,《詩》曰:禴祠烝嘗,是其義。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虞翻曰:二得正,故不變也。
王弼曰:居萃之時,體柔當位。處坤之中,已獨履正。與衆相殊,異操而聚。民之多僻,獨正者危。未能變體,以遠於害,故必待五引,然後乃吉而无咎。禴,殷春祭名,四時之祭省者也。居聚之時,處於中正,而行以忠信,可以省薄於鬼神矣。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虞翻曰:坤爲萃,故萃如。巽爲號,故嗟如。失正,故无攸利。動得位故「往无咎,小吝」。謂往之四。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虞翻曰:動之四,故上巽。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虞翻曰:以陽居陰,故位不當。動而得正,承五應初,故大吉而无咎矣。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虞翻曰:得位居中,故有位无咎。匪孚,謂四也。四變之正,則五體皆正,故元永貞與比彖同義。四動之初,故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虞翻曰:陽在坎中,故志未光。與屯五同義。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虞翻曰:齎,持。資,賻也。貨財喪稱賻。自目曰涕,自鼻稱洟。坤爲財,巽爲進,故齎資也。三之四,體離坎。艮爲鼻,涕淚流鼻目,故涕洟。得位應三,故无咎。上體大過,死象,故有齎資滋洟之哀。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虞翻曰:乘剛遠應,故未安上也。
荀爽曰:此本否卦。上九陽爻,見滅遷移,以喻夏桀殷紂。以上六陰爻代之,若夏之後封東婁公于杞,殷之後封微子於宋,去其骨肉,臣服異姓,受人封土,未安居位,故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易程傳(程頤)
萃,《序卦》: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物相會遇則成群,萃所以次姤也。為卦兌上坤下,澤上於地,水之聚也,故為萃。不言澤在地上,而云澤上于地,言上于地則為方聚之義也。
萃,亨。王假有廟,
王者萃聚天下之道,至於有廟,極也。羣生至眾也,而可一其歸仰。人心莫知其鄉也,而能致其誠,敬鬼神之不可度也,而能致其來,格天下,萃合人心,總攝眾志之道非一,其至大莫過於宗廟,故王者萃天下之道,至於有廟,則萃道之至也。祭祀之報,本於人心,聖人制禮,以成其德耳。故豺獭能祭,其性然也。萃下有亨字,美文也。亨字自在下,與渙不同。渙則先言卦才,萃乃先言卦義,彖辭甚明。
利見大人,亨,利貞。
天下之聚,必得大人,以治之人。聚則亂物,聚則爭事,聚則紊,非大人治之,則萃所以致爭亂者也。萃以不正,則人聚為茍合,財聚為悖入,安得亨乎,故利貞。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萃者豐亨之時也,其用宜稱,故用大牲。吉事莫重於祭,故以祭享而言,上交鬼神,下接民物,百用莫不皆然。當萃之時,而交物以厚,則是享豐富之吉也。天下莫不同其富樂矣。若時之厚而交物以薄,乃不享其豐美,天下莫之與而悔吝生矣。蓋隨時之宜,順理而行,故《彖》云:順天命也。夫不能有為者,力之不足也。當萃之時,故利有攸往。大凡興工立事,貴得可為之時,萃而後用,是以動而有裕,天理然也。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
萃之義,聚也。順以說,以卦才言也。上說而下順,為上以說道使民,而順於人心。下說上之政令而順從於上,既上下順說,又陽剛處中正之位,而下有應助,如此故能聚也。欲天下之萃才,非如是不能也。
王假有廟,致孝享也;
王者萃人心之道,至於建立宗廟,所以致其孝享之誠也。祭祀,人心之所自盡也,故萃天下之心者,无如孝享,王者萃天下之道,至於有廟,則其極也。
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
萃之時,見大人則能亨,蓋聚以正道也。見大人則其聚以正道,得其正則能亨矣。萃不以正,其能亨乎!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用大牲,承上有廟之文。以享祀而言,凡事莫不如是,豐聚之時,交於物者當厚,稱其宜也。物聚而力贍,乃可以有為,故利有攸往,皆天理然也,故云順天命也。
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觀萃之理可以見天地萬物之情也。天地之化育,萬物之生成,凡有者皆聚也。有无動靜終始之理,聚散而已,故觀其所以聚,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象曰:澤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澤上于地為萃聚之象,君子觀萃象以除治戎器,用戒備於不虞。凡物之萃,則有不虞度之事,故眾聚則有爭,物聚則有奪。大率既眾,則多故矣。故觀萃象而戒也。除,謂簡治也,去弊惡也。除而聚之,所以戒不虞也。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
初與四為正應,本有孚以相從者也。然當萃時,三陰聚,處柔无守正之節,若捨正應而從其類,乃有孚而不終也。乃亂,惑亂其心也。乃萃,與其同類聚也。初若守正不從,號呼以求正應,則一握笑之矣。一握,俗語一團也,謂眾以為笑也。若能勿恤而往從剛陽之正應,則无過咎,不然則入小人之群矣。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其心志為同類所惑亂,故乃萃於群陰也。不能固其守,則為小人所惑亂而失其正矣。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初陰柔又非中正,恐不能終其孚,故因其才而為之戒。二雖陰柔而得中正,故雖戒而微辭。凡爻之辭,關得失二端者,為法為戒,亦各隨其才而設也。引吉无咎,引者,相牽也。人之交,相求則合,相待則離。二與五為正應,當萃者也。而相遠又在群陰之間,必相牽引則得其萃矣。五居尊位,有中正之德,二亦以中正之道往與之萃,乃君臣和合也,其所共致,豈可量也,是以吉而无咎也。无咎者,善補過也。二與五不相引,則過矣。孚乃利用禴,孚信之在中,誠之謂也。禴,祭之簡薄者也,菲薄而祭,不尚備物,直以誠意交於神明也。孚乃者,謂有其孚則可不用文飾,專以至誠交於上也。以禴言者,謂薦其誠而已。上下相聚而尚飾焉,是未誠也。蓋其中實者,不假飾於外,用禴之義也。孚信者,萃之本也。不獨君臣之聚,凡天下之聚,在誠而已。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萃之時,以得聚為吉,故九四為得上下之萃。二與五雖正應,然異處有間,乃當萃而未合者也,故能相引而萃,則吉而无咎,以其有中正之德,未遽至改變也,變則不相引矣。或曰:二既有中正之德,而《象》云「未變」,辭若不足,何也?曰:羣陰比處,乃其類聚方萃之時,居其間能自守不變,遠須正應剛立者能之。二陰柔之才,以其有中正之德,可覬其未至於變耳,故象舍其義以存戒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三陰柔不中正之人也,求萃於人,而人莫與,求四則非其正應,又非其類,是以不正,為四所棄也。與二,則二自以中正應五,是以不正為二所不與也。故欲萃如,則為人棄絕,而嗟如,不獲萃而嗟恨也。上下皆不與,无所利也,惟往而從上六,則得其萃,為无咎也。三與上雖非陰陽正應,然萃之時,以類相從,皆以柔居一體之上,又皆无與居相應之地,上復處說順之極,故得其萃而无咎也。易道變動无常,在人識之,然而小吝何也?三始求萃於四,與二不獲,而往從上六,人之動為如此,雖得所求,亦可小羞吝也。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上居柔說之極,三往而无咎者,上六巽順而受之也。
九四,大吉,无咎。
四當萃之時。上比九五之君,得君臣之聚也。下比下體群陰,得下民之聚也。得上下之聚,可謂善矣。然四以陽居陰,非正也,雖得上下之聚,必得大吉,然後為无咎也。大為周遍之義,无所不周,然後為大,无所不正,則為大吉。大吉則无咎也。夫上下之聚,固有不由正道而得者。非理枉道而得君者,自古多矣。非理枉道而得民者,蓋亦有焉,如齊之陳恒,魯之季氏是也。然得為大吉乎?得為无咎乎?故九四必能大吉,然後為无咎也。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以其位之不當,疑其所為未能盡善,故云必得大吉,然後為无咎也。非盡善,安得為大吉乎?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九五居天下之尊,萃天下之眾,而君臨之,當正其位,修其德。以陽剛居尊位,稱其位矣,為有其位矣,得中正之道,无過咎也。如是而有不信而未歸者,則當自反以修其元永貞之德,則无思不服而悔亡矣。元永貞者,君之德民所歸也,故比天下之道與萃天下道,皆在此三者。王者既有其位,又有其德,中正无過咎,而天下尚有未信服歸附者,蓋其道未光大也,元永貞之道未至也。在修德以來,之如苗民逆命,帝乃誕敷文德,舜德非不至也,蓋有遠近昏明之異,故其歸有先後,既有未歸,則當修德也,所謂德元永貞之道也。元,首也,長也。為君德首出庶物,君長羣生,有尊大之義焉,有主統之義焉,而又恒永貞固,則通於神明,光於四海,无思不服矣。乃无匪孚,而其悔亡也。所謂悔志之未光,心之未慊也。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象舉爻上句。王者之志,必欲誠信者,於天下有感必通,含生之類,莫不懷歸。若尚有匪孚,是其志之未光大也。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六說之主,陰柔小人說高位而處之,天下孰肯與也。求萃而人莫之與,其窮至於齎咨而涕洟也。齎咨,咨嗟也。人之絕之,由己自取,又將誰咨?為人惡絕,不知所為,則隕穫而至嗟涕,真小人之情狀也。
齎,ㄐㄧ,悲傷嘆息。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小人所處,常失其宜,既貪而從欲,不能自擇安地,至於窮困,則顛沛不知所為。六之涕洟,蓋不安於處上也。君子慎其所處,非義不居,不幸而有危困,則泰然自安,不以累其心。小人居不擇安,常履非據,及其窮迫,則隕穫躁橈,甚至涕洟,為可羞也。未者,非遽之辭,猶俗云「未便」也。未便能安於上也。陰而居上,孤處无與,既非其據,豈能安乎。
誠齋易傳(楊萬里)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萃者,天下生聚全盛之極也。天地聚而陰陽和,萬物聚而食貨充,君臣聚而大道行,萬民聚而天下熙,此豈一人一日所致哉?聖人於其時也,前必揆其所從,後必稽其所終。不揆所從,其散孰聚?不稽所終,其聚復散。昔者天下之散也,何從而聚也?刑錯不式之治,生於反商政之日,烟火萬里之富,生於除秦網之時,是可忘哉?王假有廟,用大牲吉,所以報萃之所從,而不敢有也。今者天下之聚也,誰得而散也?永嘉之禍生於平吳之功,天寶之亂生于開元之治,是可懼哉!利見大人者,必求大人之助,屈己以見之。利貞者,必守以貞正之道,无逸以終之,所以持萃之所終,而不敢恃也。順,坤也,說,兌也,剛中而應,九五與六二也。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息者,消之初,盈者,虛之始,聚者,散之原。澤,水之聚也,澤上於地,聚之聚也。物有聚而不散者乎?君子所宜坊也。坊澤之聚者以坊,坊治之聚者以備。除戎器、戒不虞,言有備也。此亦治之坊也與。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爲笑,勿恤,往无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詩曰:士也罔極,二三其德,其萃之初六乎?初六與九四正應也,而九四君子之剛陽者也;初六與六二、六三同類也,而二、三陰柔之小人也。始欲從九四,則遠於君子,而隔於二、三;欲不從二、三,則暱于小人,而私於同類。欲從君子者,其始有孚也,復欲從小人者,有孚而不終也。聖人曉之曰:爾何擾擾爲志之亂,而妄欲與小人群聚乎?九四雖遠,爾曷不號嗚以求應乎?爾與九四雖不終,然九四察爾初心之孚,固將舍舊而開新,與爾一笑而釋然相聚矣。爾何恤於自新而不往乎?其无咎决矣,此聖人開初六自新之塗也。不開人以自新之塗,是驅天下之人而胥篇小人也。魏舒初欲從樂盈之亂,既而乃歸范宣子;召伯盈初已從王子朝之僭,既而乃從劉文公,君子與之,是聖人開萃之初六之義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君臣之聚會,始於相求,終於相信。臣固求君也,然君之求臣甚於臣之求君。觀湯之於伊尹,先主之於孔明,則見矣。然則何道以求之?星辰非能自高也,引而高之者天也;賢臣非能自進也,引而進之者君也。六二之進,非九五引之而誰也?故曰引吉无咎,此相求於初之道也。及相得相信之後,則如骨肉、如一體,豈復事於外飾哉?(中未變者,蓋六二所守之中道,不以為上所引而有所變也。)*故馮唐之對文帝,張玄素之對太宗,初以為廷辱,卒盡其說;馬援謂光武脫略邊幅,魏徵告太宗不事形跡,皆心孚而文薄者也。禴者,祭之薄而无文者也,故以喻焉,此相信於終之道也。然六二德則中正,而才則陰柔也,自非陽剛如伊尹,孰得五去桀哉?如九五之引六二,幸及其中末變之時,而引之,則得之矣。不然,知丁公之事楚,呂布之事魏,雖引之,何吉无咎之有?
「中未變」者以下依《學易記》增補。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六,陰柔也。三,不中不正也。挾陰柔不中正之資,其誰納我?故進而求聚於九四之君子,則四非其類而不答,退而求聚於六二之大臣,則二非其應而不與。萃聚之不合,則戚嗟而无歸,又何所利哉?聖人憐之曰:爾盍住從上六巽順之正應乎?庶乎无咎,然終不免於悔吝也。此商鞅出走,而諸侯不納之時也。兌之上六,反則為巽。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九四以剛陽之資,居近君之位,下與民為聚,則盡得三陰之眾,上與君為聚,則已偪九五之尊。此如陳氏之得齊民,司馬氏之得魏民也。故聖人戒之曰:九四,必也柔順謙退。如未居其位之時,有不敢當其位之意,則大吉而無咎矣。四幸而居陰柔之位故也。不然,非凶于而國,則害于而家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九五以剛陽中正之德,當萃聚之時,為萃聚之主,豈不盛哉?然有其位而无咎矣,又曰匪孚,又曰志未光,乃若未盛者,何也?蓋卦辭有利貞之戒,彖辭有聚以正之戒,爻辭又有元永貞悔亡之戒,非萃聚之難也,永其萃聚之難也。非永其萃聚之難也,永其貞正之難也。當天下之已孚,而惕然懷匪孚之憂,當志意之光大,而歉然有未光之志,可謂元永貞矣,宜其久安長治,有聚無散,而悔吝銷亡也。此伯益克艱之戒,周公无逸之規也。元者,善之長。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聚不極則散不生,治不極則亂不萌。上六以陰柔之資,說樂之尤,而居萃聚治安之極。此開元之末,燕游之所由興,元和之季,宮室之所由侈也。故聖人戒之曰:臨至樂以至憂之心,處已安以未安之慮,庶乎无禍咎矣。齎咨涕洟,憂之至也。
周易集說(俞琰)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萃,聚也。此卦坤下兌上,坤為地,兌為秋,地氣發散于夏,迨秋則收斂而合聚,萃之義也。萃下亨字,衍文,觀傳可見,王與大人皆指九五。假當依馬融作古雅反,訓大,與豐彖辭王假之同。王假有廟,謂王者于民物萃聚之時,大立袓考之廟,以致孝享也。是時宜見大人,乃得亨通,而所聚又宜正,否則人聚為苟合,財聚為悖入,故于利見大人。亨之後繼之曰「利貞」,大牲殺牛以祭也,時為損則二簋可用享,不以為簡;時為萃則用大牲,不以為過,各以其時也。內順外說,无往不可,故其象占又為用大牲吉,而又利有攸往。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
有孚,謂與二同體同德而相孚也。又欲應四,則其孚不終,志亂而莫知所從,故曰「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號,呼也。四若號初,初當應之,四乃兌體之說,既見則相與一,握手為笑,勿用憂恤也。四與五蓋同體,初往從四,亦可因四以萃于五,又何咎之有。故曰,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握與號笑皆指四。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五為萃主,二與之應,為四所間,而莫能萃,故不言萃,所以吉而无咎者,五引而進之也。若不俟其引而遽往,則不但不吉,亦不能无咎矣。禴,薄祭也。用禴而言孚乃利,何哉?蓋當萃聚之時,唯相孚,然後宜用此禮;不相孚則不可用也。六二柔順中正,虛中而上應,九五剛健中正誠實而下交,上下相孚如此,故宜用禴。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萃之時,利見大人。三與五非應、非比,而不得其萃,未免有嗟嘆之聲。三之應在上,上方自不獲萃而涕洟,三而求援于上,則亦无攸利矣。既曰无攸利」,又曰「往无咎」,往何之也?三與四比則往也亦可因四以萃五也,初亦言往无咎,初之往既因四而得萃于五,則三也捨四可乎?三之從四,四亦巽而受之,故无咎。第无正應而近比于四,所聚非正,有此小庛耳。
九四,大吉,无咎。
萃六爻皆无咎四獨大吉而後无咎又不言萃何也四為夷五之近臣眾之所聚咎之所歸也唯能部領在下三陰聚而歸順乎五然後大吉而无咎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九五尊居天位,為萃之王,故曰「萃有位」,剛而有所守,中正而无過為,故无咎。雖然謂之有位,不過僅有其位號耳,差強于豫之六五,非若比九五之專也。匪孚,謂與已不相孚者也。五之所孚,唯六二耳。如初則四之應,三則四之比,皆匪孚于我者也。天下或有匪孚于我,豈能无悔,而曰悔亡者,由其元永貞也。元永貞之義與比同,比唯九五一陽,天下皆知比于五,故元永貞,言于彖。萃有二陽,則恐天下莫知所萃,故元永貞,言于五。亦猶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則言于彖,小過則言于五,其義各有所取也。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齍,持也。咨當依陸希聲作資,上六以陰柔居外,而下无正應,徒齍其資,遠來求萃于五,而求萃不得,自傷其窮,于是涕洟而憂懼之甚也。夫當天下咸萃于五,上獨背之而不得萃,何為而无咎?曰:其居使之然也,非其罪也,故无咎。此爻取義與屯比上六同。
周易闡真(劉一明)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九四,大吉,无咎。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萃者,聚也。卦德上兌悅、下坤順,我順人而人即悅,故謂萃。此攢簇藥物之卦,承上夬卦而來。夬者,以陽而決陰也。決陰之道,乃丹頭到手以後之事。當丹頭未得,若无攢簇藥物之功,而丹頭不結。但人自有生以後,性相近而習相遠,忘其本真,逐於外假,心神不定,精氣耗散,非可遽能收攝,是貴乎以順爲體,以和爲用,循序漸進,火候不差,專心致志,愈久愈力,自然已失者而可還,已去者而可返,猶如王者假神有廟也。
祖先爲人之根本,忘其根本,則不孝而非人,王者假神在廟,所以使人人皆知有根本之當報耳。人之本來天真,如祖先之根本也。人之棄真認假,如忘祖先之根本也。人能收斂神氣,修持性命,複還本來天真,如不忘祖先之根本也。王者之不忘根本,能以聚天下之人心。修道者之不忘根本,能以攢性命之大藥。但此不忘根本之事,須要大人行之,非一切不知性命之小人所能行,是以利見於大人亨也。
蓋大人者,正己而正物者也。正己則无我,神氣不散,以正爲己也。正物則无人,氣質俱化,以正爲物也。正己正物,內念不生,外物不入,內外一正,仁義禮智,皆本于信,金木水火,俱歸於土,先天聚,後天化,性定命凝,聚正之亨利,豈小焉哉!
夫天之所以命於人者,正耳。人之所以報於天者,亦正耳。以正報天,不忘根本,如用大牲,上亨於天,未有不致其吉者。然用大牲致吉之道,非空空一念便能了事,須要腳踏實地,一步步行去,方能成功。若知而不行,猶如不知,何能得吉?利有攸往,知之貴於行之耳。
初六,陰柔无斷,不辨是非,或信此,或信彼,乃亂乃萃,信非所當信,聚非所當聚矣。幸應四陽,若知亂萃无益,自悔悲號,親近真師,一經握引,暗中指點,當亦會得,道不遠人,人之爲道而遠人。先號後笑,直下承當,不必憂恤,即時往而攢簇五行,和合四象,何患不到无咎之地哉!此改邪歸正之萃也。
六二,居於三陰皆暗之中,一身純陰,而能順其所欲,漸次導引,化其氣質之性,聚其真如之性,其利如用禴祭神,以誠感通。始而有咎者,終而可以无咎。此柔而守正之萃也。
六三,愚而自用,執著一己之陰,妄想成道,空而不實,是萃如必終嗟如,其无所利可知。幸其賢士在望,若能往而相聚,借剛濟柔,亦可以免嗟如之咎。但不能聚正人於早,及至受其害而後聚,難免小吝矣。此柔而借剛之萃也。
九四,剛而能柔,陰陽相當,還丹凝結,大丹有望,不但聚之如意而大吉,必將聚於一无所咎之地矣。此凝結還丹之萃也。
九五,剛而中正,上智不移,正位凝命,无修无證,不待作爲,五行一氣,本自无咎。雖然无咎,嫌其居於悅體,自滿自盈,信非所信,後悔必有。若知實腹而又虛心,行无爲之事,溫養聖胎,永於貞一,用天然真火,鍛盡後天余陰,號曰无漏真人,何悔之不亡乎?此溫養聖胎之萃也。
上六,愚而无知,誤入旁門,以假爲真,雖天寶在望,未許我聚,空空一世,臨死方悔,齎咨涕洟,自致其傷,與人无咎。此始不謹而終因之萃也。
六爻各有所萃,是非邪正不同,求其陰陽相當,剛柔如一之萃,其惟九四。以虛養實,了命了性,其惟九五乎?
噫!金蝦基,玉老鴉,認得真的是作家。
焦氏易林
本卦演為六十四 · 漢 焦延壽蒙慶受福,有所獲得。不利出城,病人困棘。
碩鼠四足,飛不上屋。顏氏淵德,未有爵祿。
新受大喜,福履重職,樂且日富。
尅身整己,逢禹巡狩。錫我玄圭,拜受福祉。
置筐失筥,輪破无輔。家伯為政,病我下土。
機言不發,頑不能達。齊魯為仇,亡我葵丘。
亡錐失斧,公輸无輔。抱其彝器,適君子處。
家在海隅,橈短深流。伯氏難行,无目以超。
德施流行,利之四鄉。雨師洒道,風伯逐殃。巡狩封禪,以告成功。
筐傾筥覆,喪我公粒。簡伯无禮,太師正食。
泥滓污辱,弃捐溝瀆。為眾所笑,終不顯祿。
獮猴兔走,腥臊少肉。漏巵承酒,利无所得。
鹿畏人藏,俱入深谷。命短不長,為虎所得。死於牙腹。
南山蘭芝,君子所有。東家淑女,生我玉寶。
左指右揮,邪佞侈靡。執節无良,靈君以亡。
爵怏不明,為濕所傷。眾陰群聚,共奪日光。
穿鼻繫棘,為虎所拘。王母祝禱,禍不成災。突然脫來。
貧鬼守門,日破我盆。毀甖傷缸,空虛无子。
襄王叔帶,鄭人是賴。莊公卿士,皇母憂喜。
昭君死國,諸夏蒙德。異類既同,宗我王室。
冬藪枯腐,常風於道。蒙被塵埃,左右勞苦。
六爻既立,神明喜告。文定吉祥,康叔受福。
泣涕長訣,我心不快。遠送衛野,歸寧无子。
三宿无主,南行勞苦。東里失利,喪其珍寶。
大斧破木,讒佞敗國。東間梁王,禍及三子。晉人亂邑,懷公出走。
乘風上天,為時服軒。周旋萬里,无有患難。
大樹百根,北與山連。文君作人,受福萬年。
陽伏在下,陰制祐福。生不逢時,潛龍隱處。
亂頭多憂,搔虱生愁。膳夫仲尹,使我无聊。
江河淮海,天之都市。商人受福,國家富有。
泰山幽谷,鳳凰游宿。威儀有序,可以來福。
山水暴怒,壞梁折柱。稽難行旅,留連愁苦。
阿衡服箱,太一載行。延時歷舍,所之吉昌。
三宿无主,南行勞苦。東里失利,喪其珍寶。
生无父母,出門不喜。買菽失粟,亡我大乘。
安坐玉堂,聽樂行觴。飲福萬歲,日受無疆。
登危入厄,四時變易。春霜變雪,物皆凋落。
衣穴履穿,无以禦寒。細小貧窶,不能自存。
目不可合,憂來搔足。悚惕恐懼,去其邦域。
齎貝贖狸,不聽我辭。繫於虎鬚,牽不得來。
伯夷叔齊,貞廉之師。以德防患,憂禍不存。聲芳後時。
張王子季,爭財相制。商君頑嚚,不知所申。
長城既立,四夷賓服。交和結好,昭君受福。
千歡萬悅,舉事為決。獲受嘉慶,動作有得。
種一得十,日益有息。仁政獲民,四國睦親。
安子富有,東國不殃。齊鄭和親,顯比以喜。
九里十山,道仰峻難。牛馬不前,復反來還。
鳩杖扶老,衣食百口。曾添壽考,凶惡不起。
霧露雪霜,日暗不明。陰孽為疾,年穀大傷。
迷行數邪,不知東西。陰強暴逆,道理不通。
登高上山,見王自言。信理我冤,得職蒙恩。
三世為德,天祚以國。封建少昊,魯侯之福。
喬木无息,漢女難得。橘柚請佩,反手難悔。
東隣西家,來即我謀。中告吉誠,使君安寧。
褰衣出戶,心欲北走。王孫毋驚,使我長生。
三日不飲,遠水无酒。晝夜焦喉,使鬼為咎。
眾口銷金,愆言不驗。腐臭敗兔,入市不售。
姬冠應門,與伯爭言。東家失狗,意我不存。爭亂忘因,絕其所歡。
祚加明德,與我周國。公劉文母,福流子孫。
針頭刺手,百病瘳愈。抑按捫灸,死人復起。
元龜象齒,大賂為寶。稽疑當否,衰微復起。
故室舊廬,消散无餘。不如新創,可以樂居。
老狐多態,行為蠱怪。驚我主母,終无咎悔。
愛子多材,起迹空虛。避害如神,水不能濡。
彖傳
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